【新民网·独家报道】SK-II事件牵连宝洁公司损失惨重。下午2点左右,新民网接获网友报料,宝洁中国上海分公司淮海中路办公地遭SK-II事件抗议群众围堵,公司玻璃大门被人为破坏。
接获报料后,新民晚报摄影记者陈意俊立即赶往现场。下午15点30分,记者在宝洁中国上海分公司淮海中路办公室现目睹,现场狼藉一片,玻璃碎片满地都是,无人收拾。宝洁上海分公司内空无一人,据大楼门卫介绍,该公司目前正在装修,所以公司上下空无一人。该门卫称,今天12点至12点半,陆续有一些购买SK-II产品的消费者来到公司办公地,希望可以向公司有关负责人“讨个说法”。至13 点左右,公司门口已聚集了差不多20、30,其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一位自称宝洁上海分公司负责人的男性,出面与这些群众交涉,交涉近2小时无果后,群众情绪开始渐渐失去控制,13点左右,群众中开始出现骚乱,人潮拥向公司玻璃大门,顷刻间玻璃大门碎成了很多片,是被人为砸碎还是被人潮挤破,尚无定论。
据新民晚报摄影记者陈意俊称,地上散落了很多玻璃随片但没有血迹,由此推断应该无人员受伤。
新民网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即电话连线宝洁中国广州总部公关部张群翔先生,当时他正在参加公司内部紧急会议,他表示,截止电话前还未得到宝洁上海分公司玻璃大门被人为破坏的消息,但之前在其他地区已发生过类似暴力事件。(新民网 王弘)
网友报料:桌上的茶水还是温热的
【新民网·独家报道】16点45分新民网又接获网友报料称,SK-II上海分公司被砸时他就在现场。该网友称抗议群众人数大致为十多人,多数以妇女为主,冲突发生时,一名男子先用脚踹碎玻璃门后,又用手把玻璃门彻底击破。
当时并无宝洁公司人员出来进行阻止,只有两名保安在现场。先前,晚报记者从门卫处得知公司正在进行装修,但该网友称他当时进入宝洁上海分公司后发现,公司员工电脑是开着的,桌上的茶水是温热的,还有部分员工衣物散乱地放置在办公桌和椅背上。现场清洁阿姨称,宝洁公司员工上午其实仍在照常上班。(新民网 王弘)
2006年9月24日星期日
2006年9月2日星期六
用"国家资本"制造"亿万超级富翁"? (ZT)
上海社会基金腐败案将“亿万超级富翁”暴富的秘密彻底地暴露了出来。
的确,中国有相当一批“亿万超级富翁”暴富得怪怪的,一不靠科技文化知识,二不靠办实业企业,三不靠现代企业,总之他们在没有“艰苦的原始资本积累”就直 发地发将起来,其暴富速度让整个世界、整个社会目瞪口呆。被称中国民营企业家中的“公路大王” 的张荣坤就是这样的人。2002年3月26日以32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了上海城投持有的上海路桥99.35%的股权,从而取得沪杭高速公路上海段30年 的经营权;2003年又花50亿元获得嘉金高速公路25年的收费经营权;2004年福禧投资又出5.88亿元,收购了苏州苏嘉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的 股权,获苏嘉杭高速公路30年的收费经营权。截至2005年6月,张荣坤投资的高速公路里程达200公里,投资额超过100亿元……
张荣坤怎么会有那么多的钱?又从哪儿弄来那么多的钱?谁都不知道,只是在上海社会基金腐败案发之后,人们才知道他的钱是从国家银行贷款贷来的:60%左右来自银行的贷款,30%左右来自上海市的社保基金,10%左右则来自对于上海电气的重组投资。
在一些地方一些“亿万超级富翁”这是这样被“国家资本”轻而易举地制造出来了!
解放前有人曾将上海称为“外国人的冒险家乐园”,想不到的是几十年后的今天有的“不法奸商”居然也将它变成了“冒险家乐园”,谁的“功劳”?当然是腐败。。
其实,仔细研究一下中国“亿万超级富翁”暴富的特点,大都是玩“空手道”的大内高手,大都是“空手套白狼”的真正行家:先设法从国家套取亿万资金,然后用 贷款来的钱去投资工程、去收购国家企业,于是短短几年就成为“亿万超级富翁”,其中之秘密,说复杂就复杂得不得了,说简单甚至简单得要死。当然,谁都会想 到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国家银行、社保基金会如此轻易、大方地将钱“贷”给他们呢?这就是他们的“错综复杂的身份背景(关系资源)”、“难以撼动的权力背 景”,没有这个“错综复杂的身份背景”,没有这个“难以撼动的权力背景”,要想从国家银行贷到钱,想去玩这个“空手道”、“空手套白狼”,那就白日做梦去 吧!
地方上的“腐败利益集团”是怎样形成?“不法奸商” +“神秘的关系资源”+“难以撼动的权力背景”之间的黑金交易将一批有权有势的人拉了进去,不仅用共产党的钱去赚国家的钱,而且这个“腐败利益集团”用各 种各样的红帽子包装这些“不法奸商”,以这个张荣坤为例,就有“上海市慈善总会的名誉副会长”、“上海市工商联副会长”、“上海公关协会名誉副会长”、 “浦东新区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委员”和“全国政协委员”,为什么做?就是用来吓唬人,让人们不敢怀疑。
据说张荣坤是一个从苏州来的、名不经传的“外来户”,然而竟有四位很富有前途的、官场经验颇丰的司局级干部被拉下了水,我想这其中肯定有“错综复杂的身份 背景”和“难以撼动的权力背景”为基础的。为什么有些地方反腐败反得异常之艰难?为什么一些本是地方政府能办的腐败案办不起来、非得要中央派遣组调查组才 行?为什么现在有不少腐败大案非得要易地审判才能进行?原因自然复杂,然而却与这个地方上的“腐败利益集团”悠切相关的,“利益共同体”一旦形成,要破除 它非常困难的,譬如说,过去发生的周正毅案,全国老百姓关心的是这个被称为“上海首富”是怎么在极短时间中暴富起来的,然而判决的结果却只是一个三年的操 纵金融罪,和全国人民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今年以来中国在房地产界括起了一股强劲的的反腐败风暴,气势真还不小,前后就有全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湖南郴州市委书记李大 伦、福建省工商局局长周金伙(已逃往美国)、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也及上海社保基金腐败案中的上海社保局局长祝均和宝山区区长秦裕等人落马,反腐败越来越 深入,反腐败的形势也越来越向人民希望的方向发展。
用“国家资本”来制造“亿万超级富翁”的神话是中国社会转型期间的一个怪胎,现在的确是到了彻底清算他们的时候了!(邵道生)
的确,中国有相当一批“亿万超级富翁”暴富得怪怪的,一不靠科技文化知识,二不靠办实业企业,三不靠现代企业,总之他们在没有“艰苦的原始资本积累”就直 发地发将起来,其暴富速度让整个世界、整个社会目瞪口呆。被称中国民营企业家中的“公路大王” 的张荣坤就是这样的人。2002年3月26日以32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了上海城投持有的上海路桥99.35%的股权,从而取得沪杭高速公路上海段30年 的经营权;2003年又花50亿元获得嘉金高速公路25年的收费经营权;2004年福禧投资又出5.88亿元,收购了苏州苏嘉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的 股权,获苏嘉杭高速公路30年的收费经营权。截至2005年6月,张荣坤投资的高速公路里程达200公里,投资额超过100亿元……
张荣坤怎么会有那么多的钱?又从哪儿弄来那么多的钱?谁都不知道,只是在上海社会基金腐败案发之后,人们才知道他的钱是从国家银行贷款贷来的:60%左右来自银行的贷款,30%左右来自上海市的社保基金,10%左右则来自对于上海电气的重组投资。
在一些地方一些“亿万超级富翁”这是这样被“国家资本”轻而易举地制造出来了!
解放前有人曾将上海称为“外国人的冒险家乐园”,想不到的是几十年后的今天有的“不法奸商”居然也将它变成了“冒险家乐园”,谁的“功劳”?当然是腐败。。
其实,仔细研究一下中国“亿万超级富翁”暴富的特点,大都是玩“空手道”的大内高手,大都是“空手套白狼”的真正行家:先设法从国家套取亿万资金,然后用 贷款来的钱去投资工程、去收购国家企业,于是短短几年就成为“亿万超级富翁”,其中之秘密,说复杂就复杂得不得了,说简单甚至简单得要死。当然,谁都会想 到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国家银行、社保基金会如此轻易、大方地将钱“贷”给他们呢?这就是他们的“错综复杂的身份背景(关系资源)”、“难以撼动的权力背 景”,没有这个“错综复杂的身份背景”,没有这个“难以撼动的权力背景”,要想从国家银行贷到钱,想去玩这个“空手道”、“空手套白狼”,那就白日做梦去 吧!
地方上的“腐败利益集团”是怎样形成?“不法奸商” +“神秘的关系资源”+“难以撼动的权力背景”之间的黑金交易将一批有权有势的人拉了进去,不仅用共产党的钱去赚国家的钱,而且这个“腐败利益集团”用各 种各样的红帽子包装这些“不法奸商”,以这个张荣坤为例,就有“上海市慈善总会的名誉副会长”、“上海市工商联副会长”、“上海公关协会名誉副会长”、 “浦东新区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委员”和“全国政协委员”,为什么做?就是用来吓唬人,让人们不敢怀疑。
据说张荣坤是一个从苏州来的、名不经传的“外来户”,然而竟有四位很富有前途的、官场经验颇丰的司局级干部被拉下了水,我想这其中肯定有“错综复杂的身份 背景”和“难以撼动的权力背景”为基础的。为什么有些地方反腐败反得异常之艰难?为什么一些本是地方政府能办的腐败案办不起来、非得要中央派遣组调查组才 行?为什么现在有不少腐败大案非得要易地审判才能进行?原因自然复杂,然而却与这个地方上的“腐败利益集团”悠切相关的,“利益共同体”一旦形成,要破除 它非常困难的,譬如说,过去发生的周正毅案,全国老百姓关心的是这个被称为“上海首富”是怎么在极短时间中暴富起来的,然而判决的结果却只是一个三年的操 纵金融罪,和全国人民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今年以来中国在房地产界括起了一股强劲的的反腐败风暴,气势真还不小,前后就有全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湖南郴州市委书记李大 伦、福建省工商局局长周金伙(已逃往美国)、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也及上海社保基金腐败案中的上海社保局局长祝均和宝山区区长秦裕等人落马,反腐败越来越 深入,反腐败的形势也越来越向人民希望的方向发展。
用“国家资本”来制造“亿万超级富翁”的神话是中国社会转型期间的一个怪胎,现在的确是到了彻底清算他们的时候了!(邵道生)
2006年8月23日星期三
2006年8月11日星期五
《南方周末》被枪毙的文章:希望工程弊案内幕大揭发
文章来源: 《南方周末》
近一个月来,海外媒体揭发中国青基会挪用希望工程捐款的丑闻通过各种渠道传入内地,在内地媒体引起了反响,不少媒体也陆续开始转载或跟踪报道,披露青基会挪用捐款的弊案。按计划21日出版的最新一期广州《南方周末》,由于刊登有揭露希望工程弊案的报道,也于21日晚被喝令停机换稿,已印刷好的三十多万份被封存。《南方周末》那篇被枪毙的是作者方进玉的文章--《中国青基会"办公经费"隐瞒了什么?》,全文如下:
2月28日的中国青基会《严正声明》指出:"中国青基会在实施希望工程的过程中,既不能在捐款中列支行政管理经费,也没有得到政府的一分钱经费拨款",但"希望工程创造了世界公益事业发展史上低成本高效率运行的奇迹"。
然而,举报人指出:徐永光四处哭诉"希望工程办公经费严重不足",不对。因为徐永光隐瞒了如下重要事实:
其一,因我国汇率调整,希望工程的外币捐款曾创造出不少"溢价收入"。希望工程接受的捐款分两部分,一是定向捐款,例如"结对"捐赠给失学儿童或指定捐赠的希望小学;另一部分是没有具体指向的,俗称"一般性捐款"。第二类捐款往往被老徐列入"希望工程基金"。而"一般性捐款"之中,又有许多是海外热心人士或海外社会团体、外资企业捐赠的外币捐款。到1997年7月,海外捐款占整个总捐赠的1/3强。而在1993年和1994年,据《希望工程调查报告》披露,海外捐款一度这到总捐款的1/2。
众所周知,1994年,我国政府曾调整外汇汇率,l美元从原来兑换人民币5元多"涨"到了8元多。汇率变化,使滞留在希望工程账上的外币捐款"增值"不少。国家规定,外币捐款利息以及因汇率调整而产生的"溢价收入",均可"用作"希望工程的"办公经费"。这一数额较大的"收入",同样可以支撑希望工程的 "运转",中国青基会无权对其忽略不计或者故意隐瞒。
问题是,青基会隐瞒过外币捐款的"利息收入"吗?答案,似乎是肯定的。
证据一,1993年2月25日,中国青基会与北京大兴财政局签订了《美元与人民币相互存款协议》,协议规定,中国青基会将美元200万元存入大兴财政局账户,大兴财政局则将1460万元人民币存入青基会账户,存款期限为三年,相互不"索取"利息,也不再"计较"利息差。此后几年,大兴财政局又存入青基会账户人民币110万元,美元4.8万元。证据进一步显示:三年存款期满之后的1996年8月,中国青基会才发现,按照当时美元汇率8.3071计算,大兴财政局仍"欠"青基会51.5万元。徐永光立即发出指示:"基金部应尽快将大兴财政局欠款追回,争取在年内把账调整过来,以减少审计风险"。
证据二,1995年6月28日,中国青基会致函深圳新产业公司,称:请按我会与贵公司199 5年3月31日签署的协议书第二款规定,将我会存留在你账户上的10万美元(原有50万,现存10万),电汇49000美元于我会指定账户。开户名:北京仁美广告有限公司。开户行:中行北京分行国贸中心分理处。账号:148250036068。
记者查实:此次调度外汇的原因是,中国青基会领导、省级青基会秘书长以及受助大学生,需组团赴北欧"考察",且事先由"北京恒美"代为垫支49000美元,汇至芬兰航空公司作为出国费用。因此,中国青基会需从"深圳新产业"调出同样数额美元,归还"北京恒美"。
证据还显示,至1997年9月,中国青基会在深圳新产业的"存款利息"已有63万余元(系5 0万美元、10万美元和5.1万美元分段计算的人民币利息)。此时,青基会领导要求下属完成的"任务"是:1."请基金部协助催收51000美元的欠款 ";2.将63万元利息调回我会账户,以便"尽早将该笔账做平"。
国家有关部门对希望工程一直予以照顾,允许青基会在中国银行开设"现汇账户"。其好处是,外币捐款到账后,不必像一般外贸企业赚取外汇那样被立即兑换为人民币存款,而是可以无限期地以外币形式存放在银行,并可根据需要或者汇率变化,随时兑换。可是,青基会领导人仍嫌这一"照顾"不够宽松,于是把200万美元存入了北京大兴财政局,把50万美元"存"在了深圳新产业公司。
其二,"希望工程纪念币"也曾给希望工程带来"超值收入"。
1994年10月26日,为纪念希望工程实施5周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希望工程纪念币",该币面值1元,但因其发行量不大,且邓小平手书的"希望工程 "4个字和英文的"中国人民银行"几个字被同时镌刻在硬币上,因此在钱币收藏市场上,希望工程纪念币后来可以卖出较高价格。
负责纪念币"运作"的中国青基会基金部刘文华,在《希望工程调查报告》一书中对此做了陈述:希望工程纪念币发行2000万枚,经我们努力,中国人民银行直接"批给"了我们1000万枚,让我们在希望工程实施系统内发行,这是空前的,可能也是绝后的。我们把500万枚兑换给各省青基会(记者调查发现:并未全部按原价1元兑换给各省),另500万枚用于装帧为纪念品,现在(1997年)一枚纪念币的市场价格达到30元……刘文华说:如果"控制得再严些,收入可这2个亿,甚至会更多"。
记者曾向希望工程原财务人员追问:兑换外币捐款所产生的"溢价收入",以及"运作纪念币"的超值收入,合计到底有多少?这些财务人员的回答,模糊而又不尽相同,有人说,"仅外币溢价兑换一项,就大大帮了老徐一把";有人说,"1000万枚纪念币,按每枚平均获利5元计算,就有5000万元的溢价收入,这是最保守估计";还有人说:"结对"救助小学四五年级学生,因为救助对象不到五年就毕业了,因此捐款有结余,数额也很巨大;又有人说:发起并组织希望工程义演、义赛,收入也不少……
记者惊问:你们都曾在财务部工作,怎么会说不清呢?
他们回答:对不起,上述运作并未全部纳入青基会的财务管理。
说不清的,暂且搁置。让我们找一点能够"说清楚"的来说说。
徐永光曾在2001年对某报记者说:"11年来,中国青基会的工作经费总支出是8800万元"(注:年均800万);"利用每年平均大约5600万的待拔捐款的增值",11年来,青基会总计获得了7000多万元的收入;但相互折抵,到2001年3月"中国青基会已经有1700万元的赤字"。
不过,几位青基会的财务人员指出:按保守估计,中国青基会外币兑换溢价、纪念币运作、足球义赛、文艺义演等等,其总收入应该超过6000万元,足以填补1700万元的工作经费"窟窿"。
还有,记者请柳杨帮助算了一笔账,如果徐永光能够遵纪守法"不去投资",而是把希望工程的"待拨款"全部存在银行里,按照1989年至2000年逐年银行利息,以1年期存款和3年期存款计算,青基会也可分别获得5205万元(1年期)或者5804万元(3年期)的稳定收益。
我要揭露希望工程腐败案
柳杨
一、团中央是否打算“死保”徐永光?
中国青基会自成立之日起,就归团中央管辖。我呢,十多年来一直是团系统
的干部,因此,我对共青团,对团组织,甚至对团系统的领导干部,本来是很有
感情的。可惜,团中央个别领导的某些错误做法,令我感到遗憾。
说老实话,去年,在我刚刚站出来揭发徐永光腐败行为的时候,为保护团组
织,保护团中央的某些领导干部,我曾“隐匿”了如下重要事实,即:团中央也
曾从希望工程的公众捐款中,“借用”了1200万元“办公司”,而且这笔被借用
的巨额捐款,至国家审计署今年5月21日进驻中国青基会之际,尚未归还。
我清楚记得,1996年团中央要求用希望工程捐款投资的时候,我正在希望工
程财务部工作,那时候,希望工程救助款以及希望小学的工程建校款的下拨,因
徐永光胡乱挪用投资,已到了寅吃卯粮、难以下拨的困难阶段,但团中央偏偏在
此时提出借款1200万元办公司,而且催款十分急迫。我记得,就连徐永光都曾口
出怨言,抱怨团中央“催得太急了”。
这件事当然有证据:并未全文公开的中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1997年
度)上,清清楚楚开列了这笔巨额调出资金。要想查清这件事,我还可以给国家
审计署公开提供一点审计线索:
第一,可以从希望工程的往来账户上查查那1200万元的去向;
第二,可以查查这三个数据:以这一“上级借款”的准确时间为“参照”,
查查同一时间内(前后三天),希望工程主账户上“尚存”的到帐捐款现金,还
剩下多少钱;再查查此前此后(前后十天),看看希望工程救助款以及希望工程
小学建校款总计下拨了多少;还可以再查查在同一时间段内(前后三十天),各
地本来应该收到多少捐款、建校款?(青基会的希望工程办公室,会在收到捐款、
建校款后,下达《拨款通知书》,通知各基层单位和中国青基会财务部),看看
希望工程的“主业”是否受到影响?
我相信,查出来的结果一定令人触目惊心。
问题不止于此。团中央财务处有朋友对我透露说,团中央曾收到过中国青基
会徐永光以百万元计算的“上缴利润”。徐永光违规挪用希望工程捐款投资,总
体上是失败的,他哪里来的“利润”上缴呢?而且,按照中国基金会章程,即使
有“增值收入”,其收入部分也应全部属于希望工程,只能用于救助失学儿童,
怎么可以交给团中央呢?
“上缴利润”的事,我没有经手,因此我听到这一消息时都感到震惊。作为
中国青基会财务部负责人,我要声明:徐永光的有些“黑箱作业”,财务部的前
后几任负责人都是不知道的,因为徐永光有个习惯:他并不十分信任财务部,总
是指责财务部的负责人“脑筋转得慢”。
我还听说,港区全国青联委员王敏刚也曾向人透露:90年代初,他和港区全
国青联委员们共同捐给希望工程数十万港币(或者是数十万美元),但此后一直
“没拿到收据”,王敏刚曾托人找到我,请我在中国青基会的电脑系统里帮助查
询,结果发现这笔钱根本没有进入希望工程主账户。后来我听说,是当时的团中
央的某书记出面“会见”了王敏刚先生,帮助中国青基会、也帮助徐永光把此事
“摆平”。
在揭发徐永光搞腐败的过程中,我发现,凡是看过《明报》、看过《南方周
末》报道的人,几乎都站在我这一边,可是,我曾寄予很大希望的团中央第一书
记周强先生(他当然应该仔细看过《明报》和《南方周末》吧),却站到了徐永
光那一边。
我是1998年底调离中国青基会前周强调到团中央工作,此前,他在司法部任
司长。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学法律专业的,但令人奇怪的是,周强书记还
要使劲保护徐永光。
去年9月,我曾匿名给中央领导写信揭发徐永光,没过多久,徐永光就在中
国青基会公开说:“哼,有人想到朱总理那里去告我的状,可是周强书记已经把
举报信转给我了。我在团中央、在国务院都有靠山,想搞倒我,没那么容易!”
是谁把我的匿名举报信转给了徐永光呢?我托在中南海工作的朋友打听了一
下,我写给朱总理的信,总理转给了锦涛同志;锦涛同志又批转给了周强,我不
知道是那个环节出了“差错”,总之是有人把举报材料复印之后,交给了被举报
人徐永光。徐一看,就知道是我揭发的了。
(下略数段与事实无关的文字)
二、徐永光挪用希望工程捐款去投资,究竟违不违规?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内地传媒对希望工程腐败案,几乎是鸦雀无声;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徐永光利用传媒在不断喊叫自己如何冤屈、自己的投资
是如何“合法”。不过,假的就是假的,违规就是违规,我必须站出来再介绍点
情况。
第一,徐永光违规投资数额巨大,且投资时间长达十年,但这一“黑幕”只
有极少数人知道。2月28日明报刊登文章披露此事后,徐永光即召开单位内部中
层干部研究对策,就在这个会上,还有许多不了解内情的“处级”干部义愤填膺
说:“明报说我们挪用捐款去投资?这是胡说!我们应该立即起诉明报!老徐,
我们的《声明》怎么那么软呀?!”可是,直到今天,徐永光既不敢起诉明报,
也不敢起诉内地的中国经济时报、南方周末。
问题是,如果是正大光明、合法合规的投资,徐永光为什么要对自己单位的
中层干部“保密”呢?我可以作证:在青基会,只有徐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基
金部(专门负责投资)、财务部的少数负责人,才知道希望工程的巨额捐款曾被
拿去投资了。
第二,徐永光在对全国各省青基会负责人谈话时,也不敢承认自己是“直接
投资”。道理很简单,各省基金会的领导也知道,按照人总行1990、1995年的两
个法规,自行“直接投资”,属于违规;委托其他金融机构“间接投资”,属于
合法。
我手边有证据:1994年,徐永光在违规投资已严重亏损的情况下,决定发起
组织“共同基金”,抽取各省希望工程“待拨款”,继续追加投资。面对各省青
基会负责人,徐永光这样说:“任何投资都有一定的风险,利润永远与风险成正
比,这是投资活动的一条铁的规律。一般说来,年回报率达到15%以上的都有风
险性……基于以上考虑,我们设计了希望工程共同基金,即将各地方基金会和中
国青基会年度结存资金的一部分集中起来,以中国青基会名义,委托专业的投资
公司操作……基金会不能自己办公司,不仅是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国际上,基金
会也是把资金委托给银行或投资公司管理以实现安全增值的(摘自1994年1月31
日,徐永光在第四次全国希望工程会议上的讲话,参见《徐永光说希望工程》一
书。该书在中国青基会网站曾有大篇幅节选,今年4月之后,相关内容被删除,
但印刷本无法全部销毁)。
可是,这是彻头彻尾的谎言!现在,大家已经知道了,希望工程的公众捐款
也罢,从各省抽取的共同基金也罢,从一开始就都是由徐永光亲自操盘、直接投
资的。
第三,原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董向功,曾于1994年至1997年负责中
国青基会的审计工作。她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方先生采访时说:审计之前,徐永
光曾按照惯例,签署文件,保证提供全部应该提供的会计报表和会计凭证,但当
董提出“投资收益,到底如何,我们希望进行函证(注1)时”,徐永光却表示:
“不必函证了!”董说:她几次提出函证,徐几次拒绝。徐永光拒绝的理由是:
“投资情况不关你们的事。你们审计,就负责审计希望工程的收(收到捐款)支
(下拨捐款)情况,不包括青基会的其他收入和希望工程的投资支出!”
第四,对董向功的说法,我同样可以作证。我是1997年初接手担任青基会财
务部负责人的,上任之后,我才发现我们有那么多的“投资糊涂帐”,为理清全
部投资,我曾耗费了许多心血,但最后发现,希望工程的许多捐款,财务部只有
划帐调出的银行记录,却没有投资项目的合同书,这是严重违背财务管理规定的
(我会在以后章节中详细披露)!
既然连我们财务部都搞不清楚,徐永光又怎么敢让审计人员“介入”呢?
当然,对于不了解内情的读者来说,徐永光等人的某些公开辩解,或许很有
蛊惑性。
例如,今年3月29日,青基会现任秘书长顾晓今(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曾规定,“基金的保值增值必须委托金融机构进行”,为
此青基会曾请求央行介绍一家金融机构以便安全托管资金,但无下文。据了解,
此规定已经中国人民银行废止。(参见青基会网站http// www.cydf.org.cn)
稍后,徐永光手下专门负责投资的基金部负责人刘文华,在接受三联生活周
刊记者采访时又说:1997年,人总行委托中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基金会审计,他
们在报告中说我们与人行的规定有差距,1998年,人总行下文要求(我们)整改。
我们的有关负责人接受(注:原文如此。疑为“接到”)整改通知,很紧张。我
出差回来后,向上面(注:原文如此。此处描述不清,“上面”是谁?中国青基
会,团中央?或者是直接写给人总行?)写了个报告,主要有两个意思,第一,
委托金融机构管理,如何具体操作;第二,人总行可否推荐比较可信的金融机
构……结果人总行没有推荐,后来也没有出台实施细则。人行1995年的这个“通
知”,2000年8月也宣布废止了。(参见三联周刊《青基会的赢与亏》)
针对这些貌似振振有词的诡辩,我的一位律师朋友是这样反驳的:
一,如果不违规,当年人总行委托的审计部门,为什么要下达“整改通知”?
如果不违规,中国青基会负责人看了“整改通知”,为什么会“很紧张”?刘文
华这样对记者说,等于给徐永光帮倒忙。凡明知故犯、触犯法律法规者,大抵如
此。
二,徐永光、顾晓今在“承认”人总行规定于2000年8月废止的同时,就等
于同时承认了该规定曾经颁布、曾经有效。这是法治国家的一个基本常识:从
1990年8月(该法规颁布)至2000年8月(该法规废止),徐永光挽起袖子自己
“下海”的所有直接投资,都属于违规。
三,国务院1988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在是否允许徐永光挪用捐款、
直接投资的问题上,确实是“语焉不详”,但国务院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了
“基金会应当……接受人民银行、民政部门的监督”,第十三条又规定“本办法
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负责实施”,该两部门“并可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因此,国务院实际是授权人总行、民政部对我国所有的基金会实施行政管理,授
权他们制订管理细则。
从级别上说,国务院高于人总行,但就像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对全国人大常委
会制定的法律条文做出司法解释一样,1990、1995年人总行颁布的相关法规,在
2000年8月之前,对所有基金会都有着与国务院《办法》同样的约束力。青基会、
徐永光,均不能例外。
四,人总行1990年和1995年的规定,已经属于实施细则。人总行没有义务给
徐永光推荐金融机构。顾晓今、刘文华的说词,属于不懂法。
五,徐永光的说法、做法,证明他早已知道“挪用捐款直接投资,第一违反
中国法规、第二不符合国际惯例”。因此,2002年4月16日,新华社播发的中国
青基会召开常务理事会的新闻稿里,徐永光等人又宣布:“为防范投资风险,
(青基会)应按照《信托法》有关公益信托的规定,拟订资产托管办法”。
我的律师朋友强调说:这第五点,是典型的“自己打自己嘴巴”。在海内外
新闻媒体以确凿事实揭露了徐永光挪用捐款、违规投资后,徐忽然决定在2002年
4月之后,要按照人总行2000年8月已经废止了的法规去“委托投资”了。这从逻
辑上再次证明了人总行1990、1995年“禁止基金会直接投资”规定的合理、合法
性,以及这一规定符合国际惯例、维护了捐款人、被救助人权益的正确性。
我的律师朋友嘲笑徐永光说:中国有句大俗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他笑着说:在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00年底之后,不再对全国基金会实施行政管
理的大前提下,不知道徐永光、顾晓今等人是否找到了能够“安全托管资金”的
金融机构!
我的律师朋友说得何其好呀!
(注1)函证,审计用语。是审计人员通过发函方式,对被审计单位的长期
投资、短期投资、应收款、应付款的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此类信函调查,
多为格式化文件,调查的基本内容是:对方单位全称、投资数额、投资性质、收
益及还款情况等。对方回函,需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法人签字。回函因此具有
法律效力。函证的寄送、收回过程,由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完成,但是,
实施这一过程的基本条件是:被审计单位必须予以配合,提供投资单位的地址和
单位全称。徐永光坚持不提供,违反了审计法。
三、中国新闻记者可真是良莠不齐哟
因为徐永光是违规的,所以他一定心虚;因为心虚,所以徐永光一定不敢跟
明报、中国经济时报打官司;因为海外记者提出的采访要求徐永光一律不敢接受,
所以徐永光只能利用内地少数傻乎乎的记者发文章,为自己涂脂抹粉……但是,
违规、虚假、黑色的东西,怎么狡辩也不可能变成合法、真实和白色透明的东西。
仔细阅读徐永光对中国内地记者发表的谈话,不难发现漏洞。
例如,今年3月27日徐永光对香港《文汇报》记者说:十多年来,人们尊称
我是“慈善家”。《明报》报道一出,人们大感意外,怎么“慈善家”变了味,
成了下海商人,成了“投资家”。而且是一个坑掉了不少善款的失败“投资家”,
人们有一种被欺骗、被愚弄的感觉,又因希望工程的纯洁,那种愤怒可以想象……
这是我们的尴尬和无奈,在中国,只有做“投资家”,才能当“慈善家”,否则
慈善机构的“家”就无以“养家糊口”……让“慈善家”去做“投资家”本已很
无奈;这个“投资家”还必须万无一失,更是过分苛求。
这段话可真是漏洞百出、苍白无力。
其一,徐永光怎么能算慈善家?慈善家,是用自己的钱去投资,赚取利润,
然后从自己口袋里、把属于自己的利润(或是积蓄)拿出来捐给慈善事业的人。
徐,不过是受万千捐款人之托,“代管”希望工程工作的秘书长。
其二,徐永光“黑箱作业”十多年,此次明报一披露,徐的“角色”当然变
换快。既然徐永光承认“人们(因此)有一种被欺骗、被愚弄的感觉,又因希望
工程的纯洁,那种愤怒可以想象”,那么明报的揭露报道,何罪之有?人们的愤
怒和抨击,何罪之有?
其三,谁授权、谁逼迫徐永光去做“投资家”了?难道中国民政部今后批准
某人出任非营利、公益性基金会负责人,还必须附加如下条款:“有五年以上投
资企业、大获成功之记录,方可出任大型基金会之秘书长”?
对香港文汇报记者,徐永光又说:在中国……投资活动只遵循一般的市场规
则,并不会因为你是(拿的)善款就给你单独订一条规则。相反,对基金会投资
还有一些限制性条款,如“购买股票不得超过所投资企业百分之二十”,“基金
会不得直接经营企业”等。就是说,既要你去搞投资,又不让你参加管理,这就
增加了控制投资风险的难度。
大家看,这不是在推卸责任么。徐永光的潜台词是:我违规投资虽然失败,
但主要原因是国务院法规“太差劲”,“增加了控制投资风险的难度”——徐永
光这样胡说八道,可以理解,记者一味跟着徐永光的指挥棒转,这合适吗?
类似的奇谈怪论,信手拈来有许多:
——“这十多年来,我精力的80%都放在了这(挪用捐款、违规投资)上面”
( 3月23日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曾鹏宇采访);
——“我们非常担心,(如果希望工程巨额投资的情况)一旦公布,其后果
会怎样,公众是否能够接受”,(顾晓今,接受三联周刊记者采访);
——因为是慈善机构,投资项目“做得不好,我就想把它装在一个好的项目
里,用一个好的投资把这个(亏损)项目给消化掉”(徐永光接受三联周刊记者
采访);
——我们投资是“九个赢利、一个亏损”、投资“有盈有亏,但总的效果是
盈大于亏”;(徐永光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注意,谈及盈亏,徐的前后说
法不一样)……
新闻记者的素质可真是良莠不齐,内地有些记者写东西似乎不动脑子。倘若
国家审计署今后公布审计结果,认定徐的投资是“五个赢利、五个亏损”,甚至
倒过来是“九个亏损,一个赢利”,或者国家审计署认定徐永光“消化亏损”的
做法属于“作假帐”,那些糊涂记者的脸面该往哪里放呢?
讲到这里,我想给中国内地的记者们提个醒。徐永光是很知道“笔杆子”的
重要性的,因此,专门跑中国青基会、希望工程这条“线”的记者(内地记者往
往分“线”采访),他们的姓名还经常出现在希望工程的领款单上,因为新闻发
布会后,徐永光立刻把记者们的“签到簿”改成“补贴签收簿”。记者只知道是
签字表示“到会”了,但我们宣传部则奉老徐之命,每次会后都把记者的“签到”
改成“签收”,补上收到人民币若干这一项。记者的“待遇”又有所不同,文字
记者一般每次“签收”200元;电视台的记者则每次“签收”2000元。要知道,
徐永光一年召开的希望工程新闻发布会,常常会超过20次呢。
南方周末驻京记者方先生曾问我:“记者们是不是真的领到了这些钱?”我
说:是的,记者确实是拿到了车马费,但签字的时候,他们都被蒙在鼓里了。
电视界的“大腕”杨澜女士,“签收”更多。记得有一次她将《凭海临风》
的稿费捐给希望工程20万元,但第二天,青基会就和杨澜签协议从我们那里又领
走同样数额(20万)的“工作经费”。老徐给出的理由是:“希望工程的劝募工
作很辛苦,这笔钱是给她作为活动经费的”。名人言行,令人难忘:我清楚记得
杨澜此后又以同样方式,多次从青基会财务部领取过希望工程的大额工作经费……
或许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次徐永光遭遇麻烦,杨澜立即为老徐做了专
题片,积极帮老徐说话。
中国内地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让我忧心!当然,采访了我的南方周末、三
联生活周刊、中国经济时报以及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等单位的许多记者,不
在其列。
除了批评和提醒中国少数记者,我还要说:中国内地的某些报社、通讯社、
著名网站,有可能成为徐永光的“帮凶”。中国青基会的遭受“恐怖袭击”的
《声明》,是通过新浪网首先发布的;新华社以及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等新
闻单位,又在随后的新闻稿中把我称作“恐怖分子”和“犯罪分子”。
可是,希望工程怎么能够等同于徐永光呢?
我揭露的是徐永光,并没有“袭击”希望工程;我站出来揭发徐永光,正是
因为我比徐永光更爱中国的希望工程。徐永光气急败坏、气势汹汹地把我列为犯
罪分子,其理由不过是指责我在辞职“前后大量窃取中国青基会的内部文件,
(然后又以这些文件)作为要挟和攻击中国青基会的‘炮弹’”。
徐永光联手中国部分新闻单位对我的“诬蔑”,不禁令我浮想联翩。
我记得,今年3月14日,徐永光在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 / 时空连线》节目
中说,他赞成“慈善事业应该做成透明的口袋”。一个简单的逻辑问题立刻摆在
了上述新闻单位的领导人面前:一家慈善机构,有什么资格制定不能对外公开的
“秘密文件”或“内部文件”,慈善机构的财会人员把本单位领导违规投资、作
假帐的确凿证据公布出来,提交给全体捐款人、全社会审查,那么我不仅无罪,
而且有功。因为依据我国《会计法》和《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勇敢地
站出来揭发本单位领导弄虚作假的财务人员,理应受到中国法律和新闻传媒的保
护。
鉴于此,我将保留对上述诬蔑我的新闻单位以及徐永光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的权利。
我还记得,徐永光前两天曾公开表示:他愿在电视上和任何人公开辩论希望
工程腐败案。我呢 ,也在这里做个公开表态:我愿意接受徐先生的这一“挑
战”。
众所周知,徐永光,曾是个喜欢接受中外记者采访的风云人物,是个喜欢不
断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侃侃而谈者,但我估计:今天的徐永光,大约不敢接受我的
这一“应战”或者是点名挑战,他不敢和我同时面对公正的电视摄像镜头,更不
敢和我站在一起,同时面对值得信赖的捐款人和社会大众。
此文结尾,我愿引述全国人大代表、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清渭在今
年两会上的一段公开讲话,宋代表指出:铲除腐败,关键在建立健全反腐败的法
律机制,抓紧研究制定中国的《反腐败法》……并且要“给新闻工作者更多的舆
论监督权”。
我希望,中国内地能有更多像南方周末那样坚持真理、爱党爱人民的报纸;
能有更多像方进玉先生那样认真、正直、勇敢的真党员记者。
四、再给国家审计署提供一点审计“线索”
要揭发徐永光的违纪、违法行为,还必须披露徐永光“对付审计”的某些丑
陋做法。
我在中国青基会财务部工作期间,曾接待过国家审计署的审计小组、团中央
的财务检查小组、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中银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他们都
是来稽核、审计的。另外,因为希望工程收到过巨额外汇捐款,中国青基会每年
还要接受国家外汇管理局指派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青基会进行外汇“年检”……肯
定有读者要问:既然有这么多审计单位来审计,为什么就没有发现徐永光搞的鬼
呢?
有几个情况,必须予以说明:
第一,在1994年1月之前,即香港《一周刊》发表文章,称希望工程七千万
善款“失踪”之前,中国青基会从未接受过社会审计,基本上只是由团中央派人
来检查一下,因为是“自己人查自己人”,因此基本是走走过场。
第二,《一周刊》事件发生后,徐永光决定打官司,只是到了这时,希望工
程才第一次聘请了相对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进行审计,但这第一次,一下子就
要审计1989年至1993年(总计五年)的收支状况。坦率讲,由于这次审计的工作
量大,而会计师对“如何审计慈善事业”这样的“新课题”确实没经验,例如,
徐永光这时挪用捐款的投资额明明已超出七千万元,但因此徐永光坚持说“项目
投资与希望工程的收支无关,你们不必审计”,结果,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居
然就相信了。
第三,徐永光确实“站得高、看得远”,1994年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第一次来
审计时,他就决定:审计费用可以给的高一些。结果,94年,我们给了中华所20
万元的审计费,这笔开支,明显高于正常的审计付酬(负责审计的董向功等等会
计师最后没有拿,决定把审计费20万元又捐给希望工程)。
这三点,今天进驻青基会的国家审计署工作组是完全可以“看见”的,但我
还要提供一点“活线索”。
无论是团中央来检查,还是审计部门来审计,每逢此时,中国青基会的财务
部都会受到徐的格外重视:一是领导要进行“战前动员”;二是要给财务部下拨
特别的“工作经费”,以便给审计人员送礼、联络感情;三是领导每天下班后,
要听财务部的汇报(需要保密,不让审计部门知道),针对审计人员提出的问题,
徐会紧急下达指示,告诉我们如何应对。四是如果徐最后对审计结果满意,他就
会给财务部的工作人员发奖金。
例如,1997年,当审计部门对徐永光炒股的交割单,以及希望工程投资项目
的协议、收据及其收益情况追得比较紧时,徐永光就指示我们采用“拖”的办法,
一面笑嘻嘻地告诉人家“希望工程工作量特别大,财务报表特别多,我们正在查
找”,一面就是“扛”着不交,直到人家审计结束,我们也没有交出来,人家等
不及,最后只好不了了之。
这一点,只要找到希望工程过去的审计人员(在财务部的审计报告存档中,
很容易查到当年会计师的姓名)去询问,可以证实我说的决非假话。
我还要特别提醒今年进驻的国家审计署审计小组,要注意,如果遇到财务部
的会计无法“应付”了,徐一定会“亲自出马”。过去遇到特别的麻烦,徐也会
这样做。因为徐永光拥有超乎常人的善辩口才和信誓旦旦说谎不脸红的特点,而
审计人员又常常被徐永光道貌岸然的样子所蒙蔽,不愿把他往坏处想,因此,有
时候明明查出了问题,顶多也只是觉得他“经验不足、失误难免”。
还有,徐永光特别会利用希望工程“保护伞”,如果狐狸尾巴被抓住,实在
没辙了,他就会搬出如下“法宝”,第一,党和国家领导人是如何重视希望工程,
又是如何亲自捐款的;第二,我们党的传统一向是“内外有别”,如果你们(指
发现了问题的审计部门)公布不利于青基会的审计结果,那么希望工程这项伟大
的事业就会“毁”在你们手里,你们就是千古罪人!第三,你们知道,贫困地区
有多少大眼睛正在焦急地等待救助吗?
我断定,徐永光此次一定会如法炮制,旧瓶装新酒,给国家审计署新近进驻
的十名工作人员,重新上演这出闹剧,演到精彩处,这位“优秀演员”还会潸然
泪下、以泪洗面!善良的人们,这一次千万不可再上当了。
不过,徐永光只要想胡作非为,就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
线索一:海内外许多大机构或知名人士都知道,他们在捐出巨额善款的时候,
是很少定向捐赠或结对捐赠的,此类捐款,在我们内部被称作“一般性捐款”
(与之对应的是“定向捐款”,即“1+1”)。我清楚记得,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总裁马永伟,在获得境外机构的一笔200万的赔款后,迅即把这笔钱全额捐给了
希望工程,但因为马先生并未指定这笔钱是捐建希望小学呢,还是救助哪个省份
的哪些失学儿童(我丝毫没有指责马先生的意思。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想这
样“指定”,实在是不容易、不可能),因此徐永光便私下指示财务部:把这笔
捐款列为希望工程的专项活动捐款(在财务上,这属于二级科目),然后徐就在
这200万里列支工作经费(在捐款里列支办公经费,属于违法)
徐永光类似“瞒天过海”做法挺多的,国家审计署可以据此追查。
线索二:90年代初,青基会财务部出纳冯密素(女)曾向我报告,说徐永光
把财务部捐款收据一本(可开具50张捐款收据)拿走,说是要给他的浙江老乡,
理由是:这位老乡可以在当地帮助青基会“拉”捐款。我要解释:希望工程的捐
款收据,系印鉴齐全的空白收据,每本50张,其中捐方、收到捐款的数额一栏,
均为空白,可以随意填写数额。我当时没在意,过了几个月,我问冯,冯说徐永
光没有交回收据,我于是直接去问徐,希望他把收据存根交回来。哪里想到,徐
永光竟然说“这本收据被浙江那个同乡搞丢了!”
我和冯当时很担心,因为审计部门来审计的时候,要检查希望工程收据存根
号码是否连续,但因我们收到的钱多,开出的收据也太多,而且后来审计人员来
的时候,也只是抽查,因此并没有发现我们的收据存根号码不连续。这个问题,
如果国家审计署现在去查,可以立即发现漏洞。
南方周末记者方先生曾问我:“徐永光拿走收据的时候,是否签字?”我说:
“好像没有。单位一把手要来拿一本收据,冯能够阻拦不给吗?”方先生追问:
“如果徐不承认,那你怎么办?如果徐说,是你们财务搞丢的,你又怎么办?”
我在此做一个公开回答:第一,我愿在海内外媒体上发表声明:看有没有人
把捐款私下交给我(通过正常途径,在青基会办公室内交给我并拿到收据,应该
不算),是否从我(或者冯密素)手里直接拿到过收据?第二,被徐永光老乡
(也许根本没有丢?)搞丢的那一整本收据,它的号码应该是连续和确定的,这
些收据又是由财政局监制的,很难伪造,因此,只要国家审计署此次认真去查,
就可以很快查出这些丢失收据的连续50个号码(对应50张收据)。号码,可由报
纸公布,如果有捐款人发现自己手中保留的希望工程收据与这些丢失号码相吻合,
那么他(捐款人)的钱是捐给谁的,也就立即清楚了。
因此,如果有人因此站出来说:我曾在中国青基会之“外”(注意,是
“外”!)捐过款,曾从某人手里“私下”拿到过捐款收据,那么“这个人”就
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记得我当时就对方先生说:“只要你公开写出报道,我相信
自己是清白的,冯也是清白的的。”
线索三:徐永光还给“香港咭(卡)协”邮寄过2万枚的希望工程“精致纪
念币”,那是一种含金的纪念币,我们只做了2万枚,这一点,中国青基会的许
多人可以作证,财务部也可以查到凭证。
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每枚希望工程含金纪念币的售价是人民币100元。甘东
宇(海外部负责人)写了报告,说要在香港搞活动,请示了徐,就把这批金币邮
寄到了香港,但过了一个月我们财务部向甘索取发票和回收款的时候,徐永光却
解释说:“香港那个人不守信用,偷偷跑了,因此这批纪念币全都丢失了”!这
件事,是我在开会的时候提出来的,结果徐在会上公开这样说。因为纪念币的增
值收入本来就不在账上,此事后来也就不了了之。
价值200万的财产丢失了,徐在香港是否报过警?是否登报声明要求警方追
查过?谁该对这件是负责……?我想,这一次国家审计署应该查清楚。
线索四:我建议查查中国青基会发行的电话磁卡、纪念邮票、奥运火炬纪念
封、足球义赛、希望工程义演以及几家银行发起的代收希望工程捐款的情况。我
记得,希望工程实施十二年来,除了公开账户(被审计)之外,与之并行的、随
开随停的、不被审计的账户,至少还有七八个。徐永光当时就曾指示我们:要保
证这些帐户里,始终有充分的资金。
原因,是因为我们“吃饭”、“公关”的费用太高了,审计时一定不好看,
会遇到很多麻烦。我清楚记得,1993年国家审计署来审计的人员,就曾对当年青
基会“吃饭费用”太高提出过质疑。
事后,徐对财务部大为光火,责问我们“怎么搞得,怎么能让审计署审计出
来,提出如此丢人的问题”,然后他下达命令说:“以后审计部门再来审计,不
许把矛盾上交,一定要提前消灭在财务部”。没办法,以后审计部门再来时,财
务部的人只好想尽办法,力争不让审计人员查出问题。
具体的线索是:徐曾把希望工程的某些投资收益“分流”过来,如我们给
“景山信用社”的投资收益,有几十万元;对“和德养殖场”的收益,有100万
元;包括深圳新产业、绍兴中青公司等等……虽然从总体上看,上述各单位上缴
的收益与我们此前的巨大投资不可相提并论,但只要有了收益,徐并不着急给希
望工程的救助“还债”,而是首先设法把收益打入我们不公开的“华青帐户”—
—因为徐永光手头有一部分永远不能公开开支,因此他只能这样做。
但是,财务凭证会留下证据!而且,从国家规定看,这些投资收益的每一分
钱,都仍然属于希望工程而不属于中国青基会、更不属于徐永光。
线索五:徐的投资,不仅违规,而且有违法嫌疑。例如,假投资、真买房,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这属于贪污行为。挪用希望工程善款数百万,给青基会职工
购买宿舍,属于法人贪污;给徐永光等少数领导人买房,属于个人直接贪污。又
例如,徐永光等人利用美元捐款49000元去欧洲旅游,又用希望工程的增值收入,
采用不入账方法弥补窟窿,也属贪污。还有,希望工程纪念币的收入不入帐,且
数额巨大,属于贪污……
我真的希望国家审计署的十位同志,这次好好查一查。
五、我为什么要离开青基会
许多记者都曾问过我一个同样的问题:1998年底,你为什么要离开中国青基
会?今天,你又为什么要站出来揭发徐永光?南方周末记者方进玉甚至直接问:
“如果不是受到器重,后来你怎么会被徐永光任命为财务部负责人呢?”
这种疑虑记者有,读者也会有。我愿公开作答。
我是中国青基会的第一批工作人员,我曾经很佩服徐永光,甚至对他有点
“臣服”。这不是我一个人的看法,青基会许多人都认为老徐聪明,有才气,与
其他副秘书长相比,老徐的能力、气魄、口才确实高出一筹。
说徐永光曾一度器重我,也对。财务部的老曾、老张、老路,都曾是我的领
导,但后来我却“后来居上”,成了财务部负责人。原因,主要是徐永光的违规
投资不断出现麻烦,为“堵上”投资失败所造成的“窟窿”,徐便需要不停地冲
帐、平帐,可是,每当老徐在小范围会议上说出自己的“奇思妙想”时,财务部
的领导总是跟不上他的“思路”。
徐平时脾气还算好,但这时就会嫌财务部的老同志“反应慢”,甚至拍桌子
骂人笨,结果几年时间,我的前三任领导都被调离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被
任命为财务部副主任(主任空缺)。真是不“坐”不知道,一坐在那位置上,我
才明白,我的前三任领导从老徐那里开会回来,为什么会抓耳挠腮、不知所措。
我是1996年被任命的。虽然我是青基会财务部的“老员工”, 但作为一般
会计,上去之前,希望工程的许多投资内幕我并不了解。一开始,我总认为徐永
光的出发点是好的,因为他常说:“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即希望工程),要在
全国各类基金会中做成最大的,给残疾人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等‘趟出一条路
子来’”,“国务院的政策过去已被不断突破,今后还会被突破,我们要有开风
气之先的勇气,所以不能只是存款、买国债,要敢于拿着捐款结余去投资”(参
见《徐永光说希望工程》……老实说,刚开始听到这些话,真的让我热血沸腾。
也算新官上任,也算按规矩办事,一上来,我就用半年时间,一点一点把账
目彻底查了一遍。结果发现,希望工程在老徐把持下,不仅投资数额大,涉及领
域宽,而且投资管理混乱,损失惨重,导致善款很难收回。举个例子,我们把几
十万、几百万的捐款挪用了拿去投资,可财务部竟然连一套完整的投资协议书都
没有(今天也仍然没有!因为徐把投资亏损的账“做平”后,徐永光曾经投资的
那个亏损项目就算“消失”了)!
还有部分投资,从财务凭证上看,大笔资金是被拨划到某一单位了,但你打
电话过去问,人家说那笔钱“来”了之后又按照你们领导的指示立刻被划“走”
了,等于不知去向(如财务凭证显示,希望工程曾投资700万给北京石景山区某
公司建寻呼台,但实际上这笔钱是投给京协公司的;等我们去京协公司追问投资
情况,人家又说:转来的700万投资款,你们领导早已转走了87万。后来发现,
这笔钱是用来给领导在亚运村买住房了)。
但在当时,经半年清理,我还是满怀激情、傻乎乎地提出一项大胆建议:
“必须全面整顿中国青基会的投资项目,彻底清账”,但徐永光坚决不同意,让
我出乎意外!
导致最后我下决心提出离开的,是这样几件事:
首先是良心不安。为了催款,各地青基会财务部甚至秘书长常常会打来长途,
第一,人家当然找老徐,第二找“希望办”(青基会内负责希望工程的部门)领
导,第三,也会找到财务部负责人(就是我),希望财务部尽快把希望工程的救
助款、建校款拨下去。因为他们已经有了“指标”、有了“名额”,知道捐款已
经到达我们的账户,而且,他们很可能从老徐那里得到了动听的答复:“我(指
老徐自己)没意见啊!我早就通知财务部尽快把款拨下去了……怎么,他们还没
办,那好,我帮你再催催!”可基层同志哪里知道,不是我趁机刁难不拨款,实
在是青基会的账户上没钱,真的没钱!但你又不能捅出去,说:“对不起,捐款
都让老徐拿走投资去了,暂时收不回来,恐怕你需要多等等……”不行,我当年
要是这样实话实说,老徐非把我往死里整不可!
痛苦,我真的很痛苦。东北、西北省份的秘书长有时言辞恳切,说北方希望
小学的工程建设有周期,冬季不能开工,错过了开工期,一等就要等一年,求我
务必于某月某日之前把款拨下去,听人家这样恳求,我还是束手无策,既不能说
实话,也没钱拨下去,只能编个谎话:“我下星期就拨……”——下星期?到了
下下个星期能否拨款,也还是要看我们的账户上是否有钱!
这是我担任希望工程财务部负责人之后的最大难处。刚开始,我还一边忍受
一边期盼,盼望秘书长老徐的投资能够有收益,有回报,到了后来,我已完全不
抱幻想,也不忍心再去接人家的催款电话了。坦率讲,做普通会计,肩上没那么
多压力;等徐真的提拔了我,我才感觉这“副主任”的差事,其实没法干。
第二,很少有人知道,募集、管理希望工程巨额捐款的中国青基会的财务部,
却无权管理本会的所有财务往来。青基会的账户比较多,不少账目往来根本就不
归财务管。例如“基金部”负责捐款的保值、增值,负责希望工程基金的投资运
作,基金部直接归老徐管,除非投资失败了要平帐,老徐才来找你;“办公室”
也有自己的单独账本,有保险柜,那是徐永光的小金库,凡不便在财务计账的收
与支,都由徐永光批准,由办公室主任顾晓今单独负责。
第三,1997年,我发现基金部刘文华拿了基金会的钱去炒股,且帐目有问题,
于是专门写了书面报告,建议老徐授权财务部,把刘文华炒股的事好好查一查,
结果,徐非但不支持我,反而把我骂了一顿。消息传到刘文华那里,刘也指桑骂
槐骂我。这件事,终于促使我正式提出调离。
第四,徐永光等人用捐款悄悄给几位领导买房的事,是后来才暴露出来的。
另外,老徐和刚从大学毕业、分到我们单位的女员工搞婚外恋,结果闹得人家寻
死觅活自杀未遂的事也发生了。女员工在北京没有家人,结果老徐只好动员、组
织青基会的女职工(包括我)去医院轮流陪护、看望、劝慰,我听这位女员工诉
说了许多事,结果,徐在我心中的高大形象慢慢消失了。
第五,我的前任也曾告诫我:你要小心,老徐的有些做法迟早要出事,你可
不要陷进去!人家是老会计,比我精明。我终于下决心决定离开了。
我是1997年提出调离的,徐永光提出挽留,搞到后来,甚至许愿给我提拔副
局级、配备专车,但我也会琢磨:你越是这样,我越不敢留下来。就这样,一直
拖到1998年,徐看到我开始消极怠工,特别是听说我离开之后也不会“害他”,
才同意“放行”。
南方周末记者曾问:有哪些材料能够证明你在1998年底离开之前,就曾悄悄
地抵制老徐的错误做法了?这方面的书面材料,至少有三:
第一,我在1997年曾撰写、递交书面报告,报告显示了我和负责投资工作的
刘文华的严重分歧,我反对在希望工程“基金部”负责人刘文华在追讨债务过程
中,直接在接受了我方投资的单位报销差旅费、并以差旅费“冲抵”投资收益,
徐永光等人,在我的报告上有批示(参见未能正式出版的南方周末)。
第二,1997年,中银会计师事务所对希望工程的审计报告。我在青基会工作
期间,虽然不得不按照徐永光要求,做了一些平帐、冲账的具体工作,但我还是
在1997年审计时,私下向中银所的审计人员提出了我的意见。正因为我私下提供
了相关证据,中银所的审计师才能够白纸黑字,把这些批评内容写在了当年的审
计报告上(参见1997年中银所对我们的审计报告,我已向海内外记者提供)。
第三,我的牢骚,还在《创造希望》这本书里有明确表述。这本书的作者、
清华大学研究员康晓光采访了我们单位的所有中层干部,我公开表示了自己的某
种“不满”。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份审计报告和这些牢骚话,徐永光才更坚定地
把我打入“另类”。
南方周末记者曾问我:你为什么直到2001年才站出来揭发?
离开青基会之前,我确实没勇气揭发。但在1998年底调离后,我就开始四处
打听,看怎样才能举报、扳倒这个腐败分子。但所有的朋友都劝我打消检举、揭
发的念头。我曾找过公检法的朋友,他们听我简单一说,立即批评说:“你太天
真了,我的傻妹妹!老徐是全国政协委员,你怎么能够扳倒他。老徐的神通,太
大了;希望工程的名气,太响了,最后的结果,肯定是老徐没倒,你却可能下场
很惨。这就叫孙猴子跳不出如来佛的手心!”
我也找过一些单位的信访部门,结果听说,全国举报腐败案件的人很多,但
有关部门最终能够受理的不过是一小部分,人手不够,忙不过来……我一听,没
敢动。徐永光实在是太能狡辩了。我估计,一般的审计、办案人员,如果不是像
我这样亲自经历过那些冲帐、平帐的财务人员,很难搞清楚徐永光的“腐败案”
究竟是怎么发生、又是怎样被掩盖起来的。徐用光一狡辩,我估计检察官、纪检
办案人员就会被蒙蔽了。
写到最后,我必须承认:在青基会,我也肯定做过错事。例如1994年,香港
《一周刊》事件发生后,我奉命给他们发送有关材料,但是,就在传真《审计报
告》时,徐还命令我们把最后一页的上半部分传过去,而把下半部分(有投资项
目列表)用没有字的白纸遮盖起来,不让一周刊以及我们自己在香港聘请的律师
发现……记得那时财务部有人曾开玩笑说:“柳杨,你手中掌握的材料如果偷偷
卖给一周刊,至少可以卖个50万港币呢!”但那时的我,还是一心一意要保护老
徐呢。
人都有弱点,我,也不例外。我只能借此机会请求各位原谅。
六、且看徐永光胡作非为到几时?
在我向香港明报举报徐永光腐败问题后,明报记者曾在今年2月4日打电话到
北京,向中国青基会求证:“中国青基会是否挪用巨额捐款去投资?”据悉,当
天晚上,徐永光即派出本单位“海外与台港澳合作中心”执行总干事吴秀和飞往
深圳,赶至香港,向明报方面提供了必要的解释(参见三联生活周刊报道)。
我听说,吴的解释主要有两点:第一,拉大旗做虎皮,称“这是党争”,是
中央的某些人借希望工程要“整锦涛同志”,因此建议“明报不要介入”;第二,
说徐永光是中国的民间领袖,有人看不惯他,想整他;第三,介绍了一则内部消
息,说2001年9月就有人举报徐永光,但中纪委派人调查后已经得出结论:除生
活作风上有缺点,徐没有经济问题……吴的这一“解释”,肯定得到了徐永光的
“授意”,但徐的这些“授意”和“解释”站不住脚。
第一,我在举报徐永光腐败案的过程中,有幸认识了胡锦涛副主席的亲戚。
他们对我说,锦涛同志要求自己、家人、亲戚、下属十分严格;在反腐败的问题
上,锦涛同志毫不含糊;任何人打着锦涛同志的旗号搞腐败,必须揭穿;如果有
人打着“党争”的旗号诬蔑我们的党,必须严惩。我听说,这次国家审计署进驻
青基会,得到了朱总理和胡副主席的同时支持。
第二,去年底派人前往中国青基会调查的,不是中纪委,是中央直属机关纪
律检查委员会。而且吴的解释还隐瞒了一条重要信息,即:有关部门已经明确指
出,在查清徐永光的经济问题之前,他不能前往美国哈佛大学进修(徐已向领导
提出报告)。而我从中纪委得到的一个数据是:近年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中查出有
情人、小蜜的,占全部腐败案的85%以上。因此,我建议中直机关纪委顺着徐永
光“生活作风有问题”这一线索,继续查下去。
我呢,在这里也给中直机关纪委的同志们提供点线索。
——徐永光在青基会内就有情人,而且这件事在单位内闹得人人皆知。徐的
情人是90年代中期才从政法大学毕业的(法学硕士),徐为了方便与她“单线联
系”,早在1994年就用公款购买了一部移动电话给她用!这位年轻女性对老徐很
投入,因为徐不能离婚,她曾试图自杀(未遂)。又因为这位女青年的父母不在
北京,因此自杀未遂送医院后,徐便要青基会女职工(包括我)前往医院轮流看
护、劝慰。后来,徐的这位情人离职前往美国学习,徐并在2000年春节前往美国,
探望过她。我相信,该女士出国之费用,应该是徐永光私下提供的。
——或许是因为有“把柄”被夫人抓在手里,因此徐的夫人经常到单位里来
找徐永光吵闹。徐万般无奈,有时便恳请我们这些女职工帮他“挡驾”。也因为
这个缘故,我和徐的夫人也很熟。直到我离开青基会之后,徐还为自己离婚之事
打电话找我,问:“我老婆说,如果我敢和她离婚,她就和易晓联合起来揭发我,
听说他们已经达了书面成协议,喂,你说她这是吓唬我呢,还是真的?”
——徐永光等中国青基会主要负责人,还有一个习惯:喜欢去歌厅,而且喜
欢找小姐陪。在北京是这样,出了京城就更加肆无忌惮。为掩人耳目,徐有时也
会叫上本单位女职工或未婚男青年陪着去,当然,找来小姐之后,徐就把我们这
些“外人”支到另外的包房里去。这绝不是一次、两次的偶然事,而是一种习惯。
付给小姐的小费,全部开成“餐费”,用“希望工程工作经费”予以报销。
——中国青基会活动多、聚餐多,徐自己更是经常到外地“检查工作”。每
逢这时,徐就会让饭桌上的人讲黄段子(注:黄色笑话),谁要是不讲或讲不出
来,徐就提议罚酒。徐能够在酒桌上发出这一倡议,他当然会带头讲。他不仅会
讲,也真的敢讲,不论是当着地方党政领导的面,还是当着系统内的团干部,他
都会兴致勃勃地讲黄色段子。
——记得有一次在江西,因为他黄色段子讲得生动,当地县委书记还不让他
走。遇到有人对此表示“难以理解”,他还有一套“理论”,美其名日“提高工
作效率”。搞到最后,连希望工程系统内召开年度工作会,他都没正经。例如,
有一年希望工程全国工作会,他在讲到希望工程助学金的收费标准调整时,在
“一次性交400元钱就可以改变一个贫困地区的失学儿童的命运”这句话时,故
意把句子断成“性交”和“400元钱”,并加重了语气,然后自己在主席台上先
笑了起来,随后,当然是哄堂大笑。
——徐永光“以身作则”,青基会其他领导也不甘落后。本来,青基会发放
奖金的特点就是“背靠背”,掌握在顾晓今办公室的小金库里的奖金,其发放更
是只有“天知、地知”以及徐、顾二人知道!财务部的人只知道,顾晓今哪里有
就远用不完的款,她还经常私下给她喜欢的男士发没明堂的奖金(我在青基会时,
别人认为我知道顾晓今那里小金库的事,无意中向我透露的)。
或许有读者会问:你说徐永光贪污,那么他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揭发:
第一,参与希望工程“1+1”结对救助的人,有不少人都是救助的小学三、
四年级失学儿童,问题是,孩子们两三年毕业后,“剩余的钱”干什么用了?徐
的答复是:“转给其他需要救助的失学儿童了”。但我要请教:海内海外,哪位
捐赠者在这一“转移救助”过程中重新填写过“结对卡”?其实,徐的做法有严
重漏洞。不让捐赠者填写第二份“结对卡”,从逻辑上说,要么证明着第一次的
填写是徒有虚名;要么证明“剩余的钱”被某些人贪污了!
第二,徐永光曾发起捐献“希望书库”活动(我曾经为这一书库捐出3000元
人民币,但收入比我高的徐永光反而没有捐),共计收到捐款3000多万元,但真
正做到了“专款专用”的只有2000万元,另外的1000多万元就,全部被用于堵窟
窿和开支各种不能列支报销的费用了。正因为如此,希望书库的捐赠活动才遭到
许多人的质疑(参见《徐永光说希望工程》第……页)。
第三,徐永光曾在香港开设未经审计的秘密账户,收到捐款后,直接将其
“蒸发”,供自己挥霍。
第四,徐永光投资失败多,收益少,但就是那么一点不多的收益,徐还不肯
将其按规定划入希望工程主账户,而是存入他们自己的小金库,以便自己违规使
用。
第五,还有个能够从侧面予以证明的“短消息”。1994年2月,徐永光接受
明报记者采访。记者问:“你可不可以透露一下希望工程总部工作人员目前的月
平均收入是多少,其中工资部分有多少、福利奖金有多少?”徐答:“这个问题
我恐怕回答不来,回答不准确,因为我都说不准我月收入多少钱”。我可以作证:
徐永光连工资都懒得到财务部去领。不知道自己月工资、奖金是多少的官员,十
个有九个是贪官——因为他们已经看不上、也不关心自己的正当收入了!
南方周末记者方先生说得好:党中央一再强调:反对腐败,决不手软。作为
党的助手的团组织,其系统内部的腐败难道就不该予以揭发和反对么?
我对党中央的反对希望工程腐败案,仍然充满信心。
文章来源: 《南方周末》
近一个月来,海外媒体揭发中国青基会挪用希望工程捐款的丑闻通过各种渠道传入内地,在内地媒体引起了反响,不少媒体也陆续开始转载或跟踪报道,披露青基会挪用捐款的弊案。按计划21日出版的最新一期广州《南方周末》,由于刊登有揭露希望工程弊案的报道,也于21日晚被喝令停机换稿,已印刷好的三十多万份被封存。《南方周末》那篇被枪毙的是作者方进玉的文章--《中国青基会"办公经费"隐瞒了什么?》,全文如下:
2月28日的中国青基会《严正声明》指出:"中国青基会在实施希望工程的过程中,既不能在捐款中列支行政管理经费,也没有得到政府的一分钱经费拨款",但"希望工程创造了世界公益事业发展史上低成本高效率运行的奇迹"。
然而,举报人指出:徐永光四处哭诉"希望工程办公经费严重不足",不对。因为徐永光隐瞒了如下重要事实:
其一,因我国汇率调整,希望工程的外币捐款曾创造出不少"溢价收入"。希望工程接受的捐款分两部分,一是定向捐款,例如"结对"捐赠给失学儿童或指定捐赠的希望小学;另一部分是没有具体指向的,俗称"一般性捐款"。第二类捐款往往被老徐列入"希望工程基金"。而"一般性捐款"之中,又有许多是海外热心人士或海外社会团体、外资企业捐赠的外币捐款。到1997年7月,海外捐款占整个总捐赠的1/3强。而在1993年和1994年,据《希望工程调查报告》披露,海外捐款一度这到总捐款的1/2。
众所周知,1994年,我国政府曾调整外汇汇率,l美元从原来兑换人民币5元多"涨"到了8元多。汇率变化,使滞留在希望工程账上的外币捐款"增值"不少。国家规定,外币捐款利息以及因汇率调整而产生的"溢价收入",均可"用作"希望工程的"办公经费"。这一数额较大的"收入",同样可以支撑希望工程的 "运转",中国青基会无权对其忽略不计或者故意隐瞒。
问题是,青基会隐瞒过外币捐款的"利息收入"吗?答案,似乎是肯定的。
证据一,1993年2月25日,中国青基会与北京大兴财政局签订了《美元与人民币相互存款协议》,协议规定,中国青基会将美元200万元存入大兴财政局账户,大兴财政局则将1460万元人民币存入青基会账户,存款期限为三年,相互不"索取"利息,也不再"计较"利息差。此后几年,大兴财政局又存入青基会账户人民币110万元,美元4.8万元。证据进一步显示:三年存款期满之后的1996年8月,中国青基会才发现,按照当时美元汇率8.3071计算,大兴财政局仍"欠"青基会51.5万元。徐永光立即发出指示:"基金部应尽快将大兴财政局欠款追回,争取在年内把账调整过来,以减少审计风险"。
证据二,1995年6月28日,中国青基会致函深圳新产业公司,称:请按我会与贵公司199 5年3月31日签署的协议书第二款规定,将我会存留在你账户上的10万美元(原有50万,现存10万),电汇49000美元于我会指定账户。开户名:北京仁美广告有限公司。开户行:中行北京分行国贸中心分理处。账号:148250036068。
记者查实:此次调度外汇的原因是,中国青基会领导、省级青基会秘书长以及受助大学生,需组团赴北欧"考察",且事先由"北京恒美"代为垫支49000美元,汇至芬兰航空公司作为出国费用。因此,中国青基会需从"深圳新产业"调出同样数额美元,归还"北京恒美"。
证据还显示,至1997年9月,中国青基会在深圳新产业的"存款利息"已有63万余元(系5 0万美元、10万美元和5.1万美元分段计算的人民币利息)。此时,青基会领导要求下属完成的"任务"是:1."请基金部协助催收51000美元的欠款 ";2.将63万元利息调回我会账户,以便"尽早将该笔账做平"。
国家有关部门对希望工程一直予以照顾,允许青基会在中国银行开设"现汇账户"。其好处是,外币捐款到账后,不必像一般外贸企业赚取外汇那样被立即兑换为人民币存款,而是可以无限期地以外币形式存放在银行,并可根据需要或者汇率变化,随时兑换。可是,青基会领导人仍嫌这一"照顾"不够宽松,于是把200万美元存入了北京大兴财政局,把50万美元"存"在了深圳新产业公司。
其二,"希望工程纪念币"也曾给希望工程带来"超值收入"。
1994年10月26日,为纪念希望工程实施5周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希望工程纪念币",该币面值1元,但因其发行量不大,且邓小平手书的"希望工程 "4个字和英文的"中国人民银行"几个字被同时镌刻在硬币上,因此在钱币收藏市场上,希望工程纪念币后来可以卖出较高价格。
负责纪念币"运作"的中国青基会基金部刘文华,在《希望工程调查报告》一书中对此做了陈述:希望工程纪念币发行2000万枚,经我们努力,中国人民银行直接"批给"了我们1000万枚,让我们在希望工程实施系统内发行,这是空前的,可能也是绝后的。我们把500万枚兑换给各省青基会(记者调查发现:并未全部按原价1元兑换给各省),另500万枚用于装帧为纪念品,现在(1997年)一枚纪念币的市场价格达到30元……刘文华说:如果"控制得再严些,收入可这2个亿,甚至会更多"。
记者曾向希望工程原财务人员追问:兑换外币捐款所产生的"溢价收入",以及"运作纪念币"的超值收入,合计到底有多少?这些财务人员的回答,模糊而又不尽相同,有人说,"仅外币溢价兑换一项,就大大帮了老徐一把";有人说,"1000万枚纪念币,按每枚平均获利5元计算,就有5000万元的溢价收入,这是最保守估计";还有人说:"结对"救助小学四五年级学生,因为救助对象不到五年就毕业了,因此捐款有结余,数额也很巨大;又有人说:发起并组织希望工程义演、义赛,收入也不少……
记者惊问:你们都曾在财务部工作,怎么会说不清呢?
他们回答:对不起,上述运作并未全部纳入青基会的财务管理。
说不清的,暂且搁置。让我们找一点能够"说清楚"的来说说。
徐永光曾在2001年对某报记者说:"11年来,中国青基会的工作经费总支出是8800万元"(注:年均800万);"利用每年平均大约5600万的待拔捐款的增值",11年来,青基会总计获得了7000多万元的收入;但相互折抵,到2001年3月"中国青基会已经有1700万元的赤字"。
不过,几位青基会的财务人员指出:按保守估计,中国青基会外币兑换溢价、纪念币运作、足球义赛、文艺义演等等,其总收入应该超过6000万元,足以填补1700万元的工作经费"窟窿"。
还有,记者请柳杨帮助算了一笔账,如果徐永光能够遵纪守法"不去投资",而是把希望工程的"待拨款"全部存在银行里,按照1989年至2000年逐年银行利息,以1年期存款和3年期存款计算,青基会也可分别获得5205万元(1年期)或者5804万元(3年期)的稳定收益。
我要揭露希望工程腐败案
柳杨
一、团中央是否打算“死保”徐永光?
中国青基会自成立之日起,就归团中央管辖。我呢,十多年来一直是团系统
的干部,因此,我对共青团,对团组织,甚至对团系统的领导干部,本来是很有
感情的。可惜,团中央个别领导的某些错误做法,令我感到遗憾。
说老实话,去年,在我刚刚站出来揭发徐永光腐败行为的时候,为保护团组
织,保护团中央的某些领导干部,我曾“隐匿”了如下重要事实,即:团中央也
曾从希望工程的公众捐款中,“借用”了1200万元“办公司”,而且这笔被借用
的巨额捐款,至国家审计署今年5月21日进驻中国青基会之际,尚未归还。
我清楚记得,1996年团中央要求用希望工程捐款投资的时候,我正在希望工
程财务部工作,那时候,希望工程救助款以及希望小学的工程建校款的下拨,因
徐永光胡乱挪用投资,已到了寅吃卯粮、难以下拨的困难阶段,但团中央偏偏在
此时提出借款1200万元办公司,而且催款十分急迫。我记得,就连徐永光都曾口
出怨言,抱怨团中央“催得太急了”。
这件事当然有证据:并未全文公开的中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1997年
度)上,清清楚楚开列了这笔巨额调出资金。要想查清这件事,我还可以给国家
审计署公开提供一点审计线索:
第一,可以从希望工程的往来账户上查查那1200万元的去向;
第二,可以查查这三个数据:以这一“上级借款”的准确时间为“参照”,
查查同一时间内(前后三天),希望工程主账户上“尚存”的到帐捐款现金,还
剩下多少钱;再查查此前此后(前后十天),看看希望工程救助款以及希望工程
小学建校款总计下拨了多少;还可以再查查在同一时间段内(前后三十天),各
地本来应该收到多少捐款、建校款?(青基会的希望工程办公室,会在收到捐款、
建校款后,下达《拨款通知书》,通知各基层单位和中国青基会财务部),看看
希望工程的“主业”是否受到影响?
我相信,查出来的结果一定令人触目惊心。
问题不止于此。团中央财务处有朋友对我透露说,团中央曾收到过中国青基
会徐永光以百万元计算的“上缴利润”。徐永光违规挪用希望工程捐款投资,总
体上是失败的,他哪里来的“利润”上缴呢?而且,按照中国基金会章程,即使
有“增值收入”,其收入部分也应全部属于希望工程,只能用于救助失学儿童,
怎么可以交给团中央呢?
“上缴利润”的事,我没有经手,因此我听到这一消息时都感到震惊。作为
中国青基会财务部负责人,我要声明:徐永光的有些“黑箱作业”,财务部的前
后几任负责人都是不知道的,因为徐永光有个习惯:他并不十分信任财务部,总
是指责财务部的负责人“脑筋转得慢”。
我还听说,港区全国青联委员王敏刚也曾向人透露:90年代初,他和港区全
国青联委员们共同捐给希望工程数十万港币(或者是数十万美元),但此后一直
“没拿到收据”,王敏刚曾托人找到我,请我在中国青基会的电脑系统里帮助查
询,结果发现这笔钱根本没有进入希望工程主账户。后来我听说,是当时的团中
央的某书记出面“会见”了王敏刚先生,帮助中国青基会、也帮助徐永光把此事
“摆平”。
在揭发徐永光搞腐败的过程中,我发现,凡是看过《明报》、看过《南方周
末》报道的人,几乎都站在我这一边,可是,我曾寄予很大希望的团中央第一书
记周强先生(他当然应该仔细看过《明报》和《南方周末》吧),却站到了徐永
光那一边。
我是1998年底调离中国青基会前周强调到团中央工作,此前,他在司法部任
司长。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学法律专业的,但令人奇怪的是,周强书记还
要使劲保护徐永光。
去年9月,我曾匿名给中央领导写信揭发徐永光,没过多久,徐永光就在中
国青基会公开说:“哼,有人想到朱总理那里去告我的状,可是周强书记已经把
举报信转给我了。我在团中央、在国务院都有靠山,想搞倒我,没那么容易!”
是谁把我的匿名举报信转给了徐永光呢?我托在中南海工作的朋友打听了一
下,我写给朱总理的信,总理转给了锦涛同志;锦涛同志又批转给了周强,我不
知道是那个环节出了“差错”,总之是有人把举报材料复印之后,交给了被举报
人徐永光。徐一看,就知道是我揭发的了。
(下略数段与事实无关的文字)
二、徐永光挪用希望工程捐款去投资,究竟违不违规?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内地传媒对希望工程腐败案,几乎是鸦雀无声;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徐永光利用传媒在不断喊叫自己如何冤屈、自己的投资
是如何“合法”。不过,假的就是假的,违规就是违规,我必须站出来再介绍点
情况。
第一,徐永光违规投资数额巨大,且投资时间长达十年,但这一“黑幕”只
有极少数人知道。2月28日明报刊登文章披露此事后,徐永光即召开单位内部中
层干部研究对策,就在这个会上,还有许多不了解内情的“处级”干部义愤填膺
说:“明报说我们挪用捐款去投资?这是胡说!我们应该立即起诉明报!老徐,
我们的《声明》怎么那么软呀?!”可是,直到今天,徐永光既不敢起诉明报,
也不敢起诉内地的中国经济时报、南方周末。
问题是,如果是正大光明、合法合规的投资,徐永光为什么要对自己单位的
中层干部“保密”呢?我可以作证:在青基会,只有徐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基
金部(专门负责投资)、财务部的少数负责人,才知道希望工程的巨额捐款曾被
拿去投资了。
第二,徐永光在对全国各省青基会负责人谈话时,也不敢承认自己是“直接
投资”。道理很简单,各省基金会的领导也知道,按照人总行1990、1995年的两
个法规,自行“直接投资”,属于违规;委托其他金融机构“间接投资”,属于
合法。
我手边有证据:1994年,徐永光在违规投资已严重亏损的情况下,决定发起
组织“共同基金”,抽取各省希望工程“待拨款”,继续追加投资。面对各省青
基会负责人,徐永光这样说:“任何投资都有一定的风险,利润永远与风险成正
比,这是投资活动的一条铁的规律。一般说来,年回报率达到15%以上的都有风
险性……基于以上考虑,我们设计了希望工程共同基金,即将各地方基金会和中
国青基会年度结存资金的一部分集中起来,以中国青基会名义,委托专业的投资
公司操作……基金会不能自己办公司,不仅是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国际上,基金
会也是把资金委托给银行或投资公司管理以实现安全增值的(摘自1994年1月31
日,徐永光在第四次全国希望工程会议上的讲话,参见《徐永光说希望工程》一
书。该书在中国青基会网站曾有大篇幅节选,今年4月之后,相关内容被删除,
但印刷本无法全部销毁)。
可是,这是彻头彻尾的谎言!现在,大家已经知道了,希望工程的公众捐款
也罢,从各省抽取的共同基金也罢,从一开始就都是由徐永光亲自操盘、直接投
资的。
第三,原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董向功,曾于1994年至1997年负责中
国青基会的审计工作。她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方先生采访时说:审计之前,徐永
光曾按照惯例,签署文件,保证提供全部应该提供的会计报表和会计凭证,但当
董提出“投资收益,到底如何,我们希望进行函证(注1)时”,徐永光却表示:
“不必函证了!”董说:她几次提出函证,徐几次拒绝。徐永光拒绝的理由是:
“投资情况不关你们的事。你们审计,就负责审计希望工程的收(收到捐款)支
(下拨捐款)情况,不包括青基会的其他收入和希望工程的投资支出!”
第四,对董向功的说法,我同样可以作证。我是1997年初接手担任青基会财
务部负责人的,上任之后,我才发现我们有那么多的“投资糊涂帐”,为理清全
部投资,我曾耗费了许多心血,但最后发现,希望工程的许多捐款,财务部只有
划帐调出的银行记录,却没有投资项目的合同书,这是严重违背财务管理规定的
(我会在以后章节中详细披露)!
既然连我们财务部都搞不清楚,徐永光又怎么敢让审计人员“介入”呢?
当然,对于不了解内情的读者来说,徐永光等人的某些公开辩解,或许很有
蛊惑性。
例如,今年3月29日,青基会现任秘书长顾晓今(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曾规定,“基金的保值增值必须委托金融机构进行”,为
此青基会曾请求央行介绍一家金融机构以便安全托管资金,但无下文。据了解,
此规定已经中国人民银行废止。(参见青基会网站http// www.cydf.org.cn)
稍后,徐永光手下专门负责投资的基金部负责人刘文华,在接受三联生活周
刊记者采访时又说:1997年,人总行委托中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基金会审计,他
们在报告中说我们与人行的规定有差距,1998年,人总行下文要求(我们)整改。
我们的有关负责人接受(注:原文如此。疑为“接到”)整改通知,很紧张。我
出差回来后,向上面(注:原文如此。此处描述不清,“上面”是谁?中国青基
会,团中央?或者是直接写给人总行?)写了个报告,主要有两个意思,第一,
委托金融机构管理,如何具体操作;第二,人总行可否推荐比较可信的金融机
构……结果人总行没有推荐,后来也没有出台实施细则。人行1995年的这个“通
知”,2000年8月也宣布废止了。(参见三联周刊《青基会的赢与亏》)
针对这些貌似振振有词的诡辩,我的一位律师朋友是这样反驳的:
一,如果不违规,当年人总行委托的审计部门,为什么要下达“整改通知”?
如果不违规,中国青基会负责人看了“整改通知”,为什么会“很紧张”?刘文
华这样对记者说,等于给徐永光帮倒忙。凡明知故犯、触犯法律法规者,大抵如
此。
二,徐永光、顾晓今在“承认”人总行规定于2000年8月废止的同时,就等
于同时承认了该规定曾经颁布、曾经有效。这是法治国家的一个基本常识:从
1990年8月(该法规颁布)至2000年8月(该法规废止),徐永光挽起袖子自己
“下海”的所有直接投资,都属于违规。
三,国务院1988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在是否允许徐永光挪用捐款、
直接投资的问题上,确实是“语焉不详”,但国务院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了
“基金会应当……接受人民银行、民政部门的监督”,第十三条又规定“本办法
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负责实施”,该两部门“并可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因此,国务院实际是授权人总行、民政部对我国所有的基金会实施行政管理,授
权他们制订管理细则。
从级别上说,国务院高于人总行,但就像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对全国人大常委
会制定的法律条文做出司法解释一样,1990、1995年人总行颁布的相关法规,在
2000年8月之前,对所有基金会都有着与国务院《办法》同样的约束力。青基会、
徐永光,均不能例外。
四,人总行1990年和1995年的规定,已经属于实施细则。人总行没有义务给
徐永光推荐金融机构。顾晓今、刘文华的说词,属于不懂法。
五,徐永光的说法、做法,证明他早已知道“挪用捐款直接投资,第一违反
中国法规、第二不符合国际惯例”。因此,2002年4月16日,新华社播发的中国
青基会召开常务理事会的新闻稿里,徐永光等人又宣布:“为防范投资风险,
(青基会)应按照《信托法》有关公益信托的规定,拟订资产托管办法”。
我的律师朋友强调说:这第五点,是典型的“自己打自己嘴巴”。在海内外
新闻媒体以确凿事实揭露了徐永光挪用捐款、违规投资后,徐忽然决定在2002年
4月之后,要按照人总行2000年8月已经废止了的法规去“委托投资”了。这从逻
辑上再次证明了人总行1990、1995年“禁止基金会直接投资”规定的合理、合法
性,以及这一规定符合国际惯例、维护了捐款人、被救助人权益的正确性。
我的律师朋友嘲笑徐永光说:中国有句大俗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他笑着说:在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00年底之后,不再对全国基金会实施行政管
理的大前提下,不知道徐永光、顾晓今等人是否找到了能够“安全托管资金”的
金融机构!
我的律师朋友说得何其好呀!
(注1)函证,审计用语。是审计人员通过发函方式,对被审计单位的长期
投资、短期投资、应收款、应付款的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此类信函调查,
多为格式化文件,调查的基本内容是:对方单位全称、投资数额、投资性质、收
益及还款情况等。对方回函,需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法人签字。回函因此具有
法律效力。函证的寄送、收回过程,由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完成,但是,
实施这一过程的基本条件是:被审计单位必须予以配合,提供投资单位的地址和
单位全称。徐永光坚持不提供,违反了审计法。
三、中国新闻记者可真是良莠不齐哟
因为徐永光是违规的,所以他一定心虚;因为心虚,所以徐永光一定不敢跟
明报、中国经济时报打官司;因为海外记者提出的采访要求徐永光一律不敢接受,
所以徐永光只能利用内地少数傻乎乎的记者发文章,为自己涂脂抹粉……但是,
违规、虚假、黑色的东西,怎么狡辩也不可能变成合法、真实和白色透明的东西。
仔细阅读徐永光对中国内地记者发表的谈话,不难发现漏洞。
例如,今年3月27日徐永光对香港《文汇报》记者说:十多年来,人们尊称
我是“慈善家”。《明报》报道一出,人们大感意外,怎么“慈善家”变了味,
成了下海商人,成了“投资家”。而且是一个坑掉了不少善款的失败“投资家”,
人们有一种被欺骗、被愚弄的感觉,又因希望工程的纯洁,那种愤怒可以想象……
这是我们的尴尬和无奈,在中国,只有做“投资家”,才能当“慈善家”,否则
慈善机构的“家”就无以“养家糊口”……让“慈善家”去做“投资家”本已很
无奈;这个“投资家”还必须万无一失,更是过分苛求。
这段话可真是漏洞百出、苍白无力。
其一,徐永光怎么能算慈善家?慈善家,是用自己的钱去投资,赚取利润,
然后从自己口袋里、把属于自己的利润(或是积蓄)拿出来捐给慈善事业的人。
徐,不过是受万千捐款人之托,“代管”希望工程工作的秘书长。
其二,徐永光“黑箱作业”十多年,此次明报一披露,徐的“角色”当然变
换快。既然徐永光承认“人们(因此)有一种被欺骗、被愚弄的感觉,又因希望
工程的纯洁,那种愤怒可以想象”,那么明报的揭露报道,何罪之有?人们的愤
怒和抨击,何罪之有?
其三,谁授权、谁逼迫徐永光去做“投资家”了?难道中国民政部今后批准
某人出任非营利、公益性基金会负责人,还必须附加如下条款:“有五年以上投
资企业、大获成功之记录,方可出任大型基金会之秘书长”?
对香港文汇报记者,徐永光又说:在中国……投资活动只遵循一般的市场规
则,并不会因为你是(拿的)善款就给你单独订一条规则。相反,对基金会投资
还有一些限制性条款,如“购买股票不得超过所投资企业百分之二十”,“基金
会不得直接经营企业”等。就是说,既要你去搞投资,又不让你参加管理,这就
增加了控制投资风险的难度。
大家看,这不是在推卸责任么。徐永光的潜台词是:我违规投资虽然失败,
但主要原因是国务院法规“太差劲”,“增加了控制投资风险的难度”——徐永
光这样胡说八道,可以理解,记者一味跟着徐永光的指挥棒转,这合适吗?
类似的奇谈怪论,信手拈来有许多:
——“这十多年来,我精力的80%都放在了这(挪用捐款、违规投资)上面”
( 3月23日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曾鹏宇采访);
——“我们非常担心,(如果希望工程巨额投资的情况)一旦公布,其后果
会怎样,公众是否能够接受”,(顾晓今,接受三联周刊记者采访);
——因为是慈善机构,投资项目“做得不好,我就想把它装在一个好的项目
里,用一个好的投资把这个(亏损)项目给消化掉”(徐永光接受三联周刊记者
采访);
——我们投资是“九个赢利、一个亏损”、投资“有盈有亏,但总的效果是
盈大于亏”;(徐永光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注意,谈及盈亏,徐的前后说
法不一样)……
新闻记者的素质可真是良莠不齐,内地有些记者写东西似乎不动脑子。倘若
国家审计署今后公布审计结果,认定徐的投资是“五个赢利、五个亏损”,甚至
倒过来是“九个亏损,一个赢利”,或者国家审计署认定徐永光“消化亏损”的
做法属于“作假帐”,那些糊涂记者的脸面该往哪里放呢?
讲到这里,我想给中国内地的记者们提个醒。徐永光是很知道“笔杆子”的
重要性的,因此,专门跑中国青基会、希望工程这条“线”的记者(内地记者往
往分“线”采访),他们的姓名还经常出现在希望工程的领款单上,因为新闻发
布会后,徐永光立刻把记者们的“签到簿”改成“补贴签收簿”。记者只知道是
签字表示“到会”了,但我们宣传部则奉老徐之命,每次会后都把记者的“签到”
改成“签收”,补上收到人民币若干这一项。记者的“待遇”又有所不同,文字
记者一般每次“签收”200元;电视台的记者则每次“签收”2000元。要知道,
徐永光一年召开的希望工程新闻发布会,常常会超过20次呢。
南方周末驻京记者方先生曾问我:“记者们是不是真的领到了这些钱?”我
说:是的,记者确实是拿到了车马费,但签字的时候,他们都被蒙在鼓里了。
电视界的“大腕”杨澜女士,“签收”更多。记得有一次她将《凭海临风》
的稿费捐给希望工程20万元,但第二天,青基会就和杨澜签协议从我们那里又领
走同样数额(20万)的“工作经费”。老徐给出的理由是:“希望工程的劝募工
作很辛苦,这笔钱是给她作为活动经费的”。名人言行,令人难忘:我清楚记得
杨澜此后又以同样方式,多次从青基会财务部领取过希望工程的大额工作经费……
或许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次徐永光遭遇麻烦,杨澜立即为老徐做了专
题片,积极帮老徐说话。
中国内地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让我忧心!当然,采访了我的南方周末、三
联生活周刊、中国经济时报以及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等单位的许多记者,不
在其列。
除了批评和提醒中国少数记者,我还要说:中国内地的某些报社、通讯社、
著名网站,有可能成为徐永光的“帮凶”。中国青基会的遭受“恐怖袭击”的
《声明》,是通过新浪网首先发布的;新华社以及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等新
闻单位,又在随后的新闻稿中把我称作“恐怖分子”和“犯罪分子”。
可是,希望工程怎么能够等同于徐永光呢?
我揭露的是徐永光,并没有“袭击”希望工程;我站出来揭发徐永光,正是
因为我比徐永光更爱中国的希望工程。徐永光气急败坏、气势汹汹地把我列为犯
罪分子,其理由不过是指责我在辞职“前后大量窃取中国青基会的内部文件,
(然后又以这些文件)作为要挟和攻击中国青基会的‘炮弹’”。
徐永光联手中国部分新闻单位对我的“诬蔑”,不禁令我浮想联翩。
我记得,今年3月14日,徐永光在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 / 时空连线》节目
中说,他赞成“慈善事业应该做成透明的口袋”。一个简单的逻辑问题立刻摆在
了上述新闻单位的领导人面前:一家慈善机构,有什么资格制定不能对外公开的
“秘密文件”或“内部文件”,慈善机构的财会人员把本单位领导违规投资、作
假帐的确凿证据公布出来,提交给全体捐款人、全社会审查,那么我不仅无罪,
而且有功。因为依据我国《会计法》和《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勇敢地
站出来揭发本单位领导弄虚作假的财务人员,理应受到中国法律和新闻传媒的保
护。
鉴于此,我将保留对上述诬蔑我的新闻单位以及徐永光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的权利。
我还记得,徐永光前两天曾公开表示:他愿在电视上和任何人公开辩论希望
工程腐败案。我呢 ,也在这里做个公开表态:我愿意接受徐先生的这一“挑
战”。
众所周知,徐永光,曾是个喜欢接受中外记者采访的风云人物,是个喜欢不
断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侃侃而谈者,但我估计:今天的徐永光,大约不敢接受我的
这一“应战”或者是点名挑战,他不敢和我同时面对公正的电视摄像镜头,更不
敢和我站在一起,同时面对值得信赖的捐款人和社会大众。
此文结尾,我愿引述全国人大代表、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清渭在今
年两会上的一段公开讲话,宋代表指出:铲除腐败,关键在建立健全反腐败的法
律机制,抓紧研究制定中国的《反腐败法》……并且要“给新闻工作者更多的舆
论监督权”。
我希望,中国内地能有更多像南方周末那样坚持真理、爱党爱人民的报纸;
能有更多像方进玉先生那样认真、正直、勇敢的真党员记者。
四、再给国家审计署提供一点审计“线索”
要揭发徐永光的违纪、违法行为,还必须披露徐永光“对付审计”的某些丑
陋做法。
我在中国青基会财务部工作期间,曾接待过国家审计署的审计小组、团中央
的财务检查小组、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中银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他们都
是来稽核、审计的。另外,因为希望工程收到过巨额外汇捐款,中国青基会每年
还要接受国家外汇管理局指派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青基会进行外汇“年检”……肯
定有读者要问:既然有这么多审计单位来审计,为什么就没有发现徐永光搞的鬼
呢?
有几个情况,必须予以说明:
第一,在1994年1月之前,即香港《一周刊》发表文章,称希望工程七千万
善款“失踪”之前,中国青基会从未接受过社会审计,基本上只是由团中央派人
来检查一下,因为是“自己人查自己人”,因此基本是走走过场。
第二,《一周刊》事件发生后,徐永光决定打官司,只是到了这时,希望工
程才第一次聘请了相对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进行审计,但这第一次,一下子就
要审计1989年至1993年(总计五年)的收支状况。坦率讲,由于这次审计的工作
量大,而会计师对“如何审计慈善事业”这样的“新课题”确实没经验,例如,
徐永光这时挪用捐款的投资额明明已超出七千万元,但因此徐永光坚持说“项目
投资与希望工程的收支无关,你们不必审计”,结果,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居
然就相信了。
第三,徐永光确实“站得高、看得远”,1994年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第一次来
审计时,他就决定:审计费用可以给的高一些。结果,94年,我们给了中华所20
万元的审计费,这笔开支,明显高于正常的审计付酬(负责审计的董向功等等会
计师最后没有拿,决定把审计费20万元又捐给希望工程)。
这三点,今天进驻青基会的国家审计署工作组是完全可以“看见”的,但我
还要提供一点“活线索”。
无论是团中央来检查,还是审计部门来审计,每逢此时,中国青基会的财务
部都会受到徐的格外重视:一是领导要进行“战前动员”;二是要给财务部下拨
特别的“工作经费”,以便给审计人员送礼、联络感情;三是领导每天下班后,
要听财务部的汇报(需要保密,不让审计部门知道),针对审计人员提出的问题,
徐会紧急下达指示,告诉我们如何应对。四是如果徐最后对审计结果满意,他就
会给财务部的工作人员发奖金。
例如,1997年,当审计部门对徐永光炒股的交割单,以及希望工程投资项目
的协议、收据及其收益情况追得比较紧时,徐永光就指示我们采用“拖”的办法,
一面笑嘻嘻地告诉人家“希望工程工作量特别大,财务报表特别多,我们正在查
找”,一面就是“扛”着不交,直到人家审计结束,我们也没有交出来,人家等
不及,最后只好不了了之。
这一点,只要找到希望工程过去的审计人员(在财务部的审计报告存档中,
很容易查到当年会计师的姓名)去询问,可以证实我说的决非假话。
我还要特别提醒今年进驻的国家审计署审计小组,要注意,如果遇到财务部
的会计无法“应付”了,徐一定会“亲自出马”。过去遇到特别的麻烦,徐也会
这样做。因为徐永光拥有超乎常人的善辩口才和信誓旦旦说谎不脸红的特点,而
审计人员又常常被徐永光道貌岸然的样子所蒙蔽,不愿把他往坏处想,因此,有
时候明明查出了问题,顶多也只是觉得他“经验不足、失误难免”。
还有,徐永光特别会利用希望工程“保护伞”,如果狐狸尾巴被抓住,实在
没辙了,他就会搬出如下“法宝”,第一,党和国家领导人是如何重视希望工程,
又是如何亲自捐款的;第二,我们党的传统一向是“内外有别”,如果你们(指
发现了问题的审计部门)公布不利于青基会的审计结果,那么希望工程这项伟大
的事业就会“毁”在你们手里,你们就是千古罪人!第三,你们知道,贫困地区
有多少大眼睛正在焦急地等待救助吗?
我断定,徐永光此次一定会如法炮制,旧瓶装新酒,给国家审计署新近进驻
的十名工作人员,重新上演这出闹剧,演到精彩处,这位“优秀演员”还会潸然
泪下、以泪洗面!善良的人们,这一次千万不可再上当了。
不过,徐永光只要想胡作非为,就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
线索一:海内外许多大机构或知名人士都知道,他们在捐出巨额善款的时候,
是很少定向捐赠或结对捐赠的,此类捐款,在我们内部被称作“一般性捐款”
(与之对应的是“定向捐款”,即“1+1”)。我清楚记得,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总裁马永伟,在获得境外机构的一笔200万的赔款后,迅即把这笔钱全额捐给了
希望工程,但因为马先生并未指定这笔钱是捐建希望小学呢,还是救助哪个省份
的哪些失学儿童(我丝毫没有指责马先生的意思。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想这
样“指定”,实在是不容易、不可能),因此徐永光便私下指示财务部:把这笔
捐款列为希望工程的专项活动捐款(在财务上,这属于二级科目),然后徐就在
这200万里列支工作经费(在捐款里列支办公经费,属于违法)
徐永光类似“瞒天过海”做法挺多的,国家审计署可以据此追查。
线索二:90年代初,青基会财务部出纳冯密素(女)曾向我报告,说徐永光
把财务部捐款收据一本(可开具50张捐款收据)拿走,说是要给他的浙江老乡,
理由是:这位老乡可以在当地帮助青基会“拉”捐款。我要解释:希望工程的捐
款收据,系印鉴齐全的空白收据,每本50张,其中捐方、收到捐款的数额一栏,
均为空白,可以随意填写数额。我当时没在意,过了几个月,我问冯,冯说徐永
光没有交回收据,我于是直接去问徐,希望他把收据存根交回来。哪里想到,徐
永光竟然说“这本收据被浙江那个同乡搞丢了!”
我和冯当时很担心,因为审计部门来审计的时候,要检查希望工程收据存根
号码是否连续,但因我们收到的钱多,开出的收据也太多,而且后来审计人员来
的时候,也只是抽查,因此并没有发现我们的收据存根号码不连续。这个问题,
如果国家审计署现在去查,可以立即发现漏洞。
南方周末记者方先生曾问我:“徐永光拿走收据的时候,是否签字?”我说:
“好像没有。单位一把手要来拿一本收据,冯能够阻拦不给吗?”方先生追问:
“如果徐不承认,那你怎么办?如果徐说,是你们财务搞丢的,你又怎么办?”
我在此做一个公开回答:第一,我愿在海内外媒体上发表声明:看有没有人
把捐款私下交给我(通过正常途径,在青基会办公室内交给我并拿到收据,应该
不算),是否从我(或者冯密素)手里直接拿到过收据?第二,被徐永光老乡
(也许根本没有丢?)搞丢的那一整本收据,它的号码应该是连续和确定的,这
些收据又是由财政局监制的,很难伪造,因此,只要国家审计署此次认真去查,
就可以很快查出这些丢失收据的连续50个号码(对应50张收据)。号码,可由报
纸公布,如果有捐款人发现自己手中保留的希望工程收据与这些丢失号码相吻合,
那么他(捐款人)的钱是捐给谁的,也就立即清楚了。
因此,如果有人因此站出来说:我曾在中国青基会之“外”(注意,是
“外”!)捐过款,曾从某人手里“私下”拿到过捐款收据,那么“这个人”就
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记得我当时就对方先生说:“只要你公开写出报道,我相信
自己是清白的,冯也是清白的的。”
线索三:徐永光还给“香港咭(卡)协”邮寄过2万枚的希望工程“精致纪
念币”,那是一种含金的纪念币,我们只做了2万枚,这一点,中国青基会的许
多人可以作证,财务部也可以查到凭证。
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每枚希望工程含金纪念币的售价是人民币100元。甘东
宇(海外部负责人)写了报告,说要在香港搞活动,请示了徐,就把这批金币邮
寄到了香港,但过了一个月我们财务部向甘索取发票和回收款的时候,徐永光却
解释说:“香港那个人不守信用,偷偷跑了,因此这批纪念币全都丢失了”!这
件事,是我在开会的时候提出来的,结果徐在会上公开这样说。因为纪念币的增
值收入本来就不在账上,此事后来也就不了了之。
价值200万的财产丢失了,徐在香港是否报过警?是否登报声明要求警方追
查过?谁该对这件是负责……?我想,这一次国家审计署应该查清楚。
线索四:我建议查查中国青基会发行的电话磁卡、纪念邮票、奥运火炬纪念
封、足球义赛、希望工程义演以及几家银行发起的代收希望工程捐款的情况。我
记得,希望工程实施十二年来,除了公开账户(被审计)之外,与之并行的、随
开随停的、不被审计的账户,至少还有七八个。徐永光当时就曾指示我们:要保
证这些帐户里,始终有充分的资金。
原因,是因为我们“吃饭”、“公关”的费用太高了,审计时一定不好看,
会遇到很多麻烦。我清楚记得,1993年国家审计署来审计的人员,就曾对当年青
基会“吃饭费用”太高提出过质疑。
事后,徐对财务部大为光火,责问我们“怎么搞得,怎么能让审计署审计出
来,提出如此丢人的问题”,然后他下达命令说:“以后审计部门再来审计,不
许把矛盾上交,一定要提前消灭在财务部”。没办法,以后审计部门再来时,财
务部的人只好想尽办法,力争不让审计人员查出问题。
具体的线索是:徐曾把希望工程的某些投资收益“分流”过来,如我们给
“景山信用社”的投资收益,有几十万元;对“和德养殖场”的收益,有100万
元;包括深圳新产业、绍兴中青公司等等……虽然从总体上看,上述各单位上缴
的收益与我们此前的巨大投资不可相提并论,但只要有了收益,徐并不着急给希
望工程的救助“还债”,而是首先设法把收益打入我们不公开的“华青帐户”—
—因为徐永光手头有一部分永远不能公开开支,因此他只能这样做。
但是,财务凭证会留下证据!而且,从国家规定看,这些投资收益的每一分
钱,都仍然属于希望工程而不属于中国青基会、更不属于徐永光。
线索五:徐的投资,不仅违规,而且有违法嫌疑。例如,假投资、真买房,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这属于贪污行为。挪用希望工程善款数百万,给青基会职工
购买宿舍,属于法人贪污;给徐永光等少数领导人买房,属于个人直接贪污。又
例如,徐永光等人利用美元捐款49000元去欧洲旅游,又用希望工程的增值收入,
采用不入账方法弥补窟窿,也属贪污。还有,希望工程纪念币的收入不入帐,且
数额巨大,属于贪污……
我真的希望国家审计署的十位同志,这次好好查一查。
五、我为什么要离开青基会
许多记者都曾问过我一个同样的问题:1998年底,你为什么要离开中国青基
会?今天,你又为什么要站出来揭发徐永光?南方周末记者方进玉甚至直接问:
“如果不是受到器重,后来你怎么会被徐永光任命为财务部负责人呢?”
这种疑虑记者有,读者也会有。我愿公开作答。
我是中国青基会的第一批工作人员,我曾经很佩服徐永光,甚至对他有点
“臣服”。这不是我一个人的看法,青基会许多人都认为老徐聪明,有才气,与
其他副秘书长相比,老徐的能力、气魄、口才确实高出一筹。
说徐永光曾一度器重我,也对。财务部的老曾、老张、老路,都曾是我的领
导,但后来我却“后来居上”,成了财务部负责人。原因,主要是徐永光的违规
投资不断出现麻烦,为“堵上”投资失败所造成的“窟窿”,徐便需要不停地冲
帐、平帐,可是,每当老徐在小范围会议上说出自己的“奇思妙想”时,财务部
的领导总是跟不上他的“思路”。
徐平时脾气还算好,但这时就会嫌财务部的老同志“反应慢”,甚至拍桌子
骂人笨,结果几年时间,我的前三任领导都被调离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被
任命为财务部副主任(主任空缺)。真是不“坐”不知道,一坐在那位置上,我
才明白,我的前三任领导从老徐那里开会回来,为什么会抓耳挠腮、不知所措。
我是1996年被任命的。虽然我是青基会财务部的“老员工”, 但作为一般
会计,上去之前,希望工程的许多投资内幕我并不了解。一开始,我总认为徐永
光的出发点是好的,因为他常说:“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即希望工程),要在
全国各类基金会中做成最大的,给残疾人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等‘趟出一条路
子来’”,“国务院的政策过去已被不断突破,今后还会被突破,我们要有开风
气之先的勇气,所以不能只是存款、买国债,要敢于拿着捐款结余去投资”(参
见《徐永光说希望工程》……老实说,刚开始听到这些话,真的让我热血沸腾。
也算新官上任,也算按规矩办事,一上来,我就用半年时间,一点一点把账
目彻底查了一遍。结果发现,希望工程在老徐把持下,不仅投资数额大,涉及领
域宽,而且投资管理混乱,损失惨重,导致善款很难收回。举个例子,我们把几
十万、几百万的捐款挪用了拿去投资,可财务部竟然连一套完整的投资协议书都
没有(今天也仍然没有!因为徐把投资亏损的账“做平”后,徐永光曾经投资的
那个亏损项目就算“消失”了)!
还有部分投资,从财务凭证上看,大笔资金是被拨划到某一单位了,但你打
电话过去问,人家说那笔钱“来”了之后又按照你们领导的指示立刻被划“走”
了,等于不知去向(如财务凭证显示,希望工程曾投资700万给北京石景山区某
公司建寻呼台,但实际上这笔钱是投给京协公司的;等我们去京协公司追问投资
情况,人家又说:转来的700万投资款,你们领导早已转走了87万。后来发现,
这笔钱是用来给领导在亚运村买住房了)。
但在当时,经半年清理,我还是满怀激情、傻乎乎地提出一项大胆建议:
“必须全面整顿中国青基会的投资项目,彻底清账”,但徐永光坚决不同意,让
我出乎意外!
导致最后我下决心提出离开的,是这样几件事:
首先是良心不安。为了催款,各地青基会财务部甚至秘书长常常会打来长途,
第一,人家当然找老徐,第二找“希望办”(青基会内负责希望工程的部门)领
导,第三,也会找到财务部负责人(就是我),希望财务部尽快把希望工程的救
助款、建校款拨下去。因为他们已经有了“指标”、有了“名额”,知道捐款已
经到达我们的账户,而且,他们很可能从老徐那里得到了动听的答复:“我(指
老徐自己)没意见啊!我早就通知财务部尽快把款拨下去了……怎么,他们还没
办,那好,我帮你再催催!”可基层同志哪里知道,不是我趁机刁难不拨款,实
在是青基会的账户上没钱,真的没钱!但你又不能捅出去,说:“对不起,捐款
都让老徐拿走投资去了,暂时收不回来,恐怕你需要多等等……”不行,我当年
要是这样实话实说,老徐非把我往死里整不可!
痛苦,我真的很痛苦。东北、西北省份的秘书长有时言辞恳切,说北方希望
小学的工程建设有周期,冬季不能开工,错过了开工期,一等就要等一年,求我
务必于某月某日之前把款拨下去,听人家这样恳求,我还是束手无策,既不能说
实话,也没钱拨下去,只能编个谎话:“我下星期就拨……”——下星期?到了
下下个星期能否拨款,也还是要看我们的账户上是否有钱!
这是我担任希望工程财务部负责人之后的最大难处。刚开始,我还一边忍受
一边期盼,盼望秘书长老徐的投资能够有收益,有回报,到了后来,我已完全不
抱幻想,也不忍心再去接人家的催款电话了。坦率讲,做普通会计,肩上没那么
多压力;等徐真的提拔了我,我才感觉这“副主任”的差事,其实没法干。
第二,很少有人知道,募集、管理希望工程巨额捐款的中国青基会的财务部,
却无权管理本会的所有财务往来。青基会的账户比较多,不少账目往来根本就不
归财务管。例如“基金部”负责捐款的保值、增值,负责希望工程基金的投资运
作,基金部直接归老徐管,除非投资失败了要平帐,老徐才来找你;“办公室”
也有自己的单独账本,有保险柜,那是徐永光的小金库,凡不便在财务计账的收
与支,都由徐永光批准,由办公室主任顾晓今单独负责。
第三,1997年,我发现基金部刘文华拿了基金会的钱去炒股,且帐目有问题,
于是专门写了书面报告,建议老徐授权财务部,把刘文华炒股的事好好查一查,
结果,徐非但不支持我,反而把我骂了一顿。消息传到刘文华那里,刘也指桑骂
槐骂我。这件事,终于促使我正式提出调离。
第四,徐永光等人用捐款悄悄给几位领导买房的事,是后来才暴露出来的。
另外,老徐和刚从大学毕业、分到我们单位的女员工搞婚外恋,结果闹得人家寻
死觅活自杀未遂的事也发生了。女员工在北京没有家人,结果老徐只好动员、组
织青基会的女职工(包括我)去医院轮流陪护、看望、劝慰,我听这位女员工诉
说了许多事,结果,徐在我心中的高大形象慢慢消失了。
第五,我的前任也曾告诫我:你要小心,老徐的有些做法迟早要出事,你可
不要陷进去!人家是老会计,比我精明。我终于下决心决定离开了。
我是1997年提出调离的,徐永光提出挽留,搞到后来,甚至许愿给我提拔副
局级、配备专车,但我也会琢磨:你越是这样,我越不敢留下来。就这样,一直
拖到1998年,徐看到我开始消极怠工,特别是听说我离开之后也不会“害他”,
才同意“放行”。
南方周末记者曾问:有哪些材料能够证明你在1998年底离开之前,就曾悄悄
地抵制老徐的错误做法了?这方面的书面材料,至少有三:
第一,我在1997年曾撰写、递交书面报告,报告显示了我和负责投资工作的
刘文华的严重分歧,我反对在希望工程“基金部”负责人刘文华在追讨债务过程
中,直接在接受了我方投资的单位报销差旅费、并以差旅费“冲抵”投资收益,
徐永光等人,在我的报告上有批示(参见未能正式出版的南方周末)。
第二,1997年,中银会计师事务所对希望工程的审计报告。我在青基会工作
期间,虽然不得不按照徐永光要求,做了一些平帐、冲账的具体工作,但我还是
在1997年审计时,私下向中银所的审计人员提出了我的意见。正因为我私下提供
了相关证据,中银所的审计师才能够白纸黑字,把这些批评内容写在了当年的审
计报告上(参见1997年中银所对我们的审计报告,我已向海内外记者提供)。
第三,我的牢骚,还在《创造希望》这本书里有明确表述。这本书的作者、
清华大学研究员康晓光采访了我们单位的所有中层干部,我公开表示了自己的某
种“不满”。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份审计报告和这些牢骚话,徐永光才更坚定地
把我打入“另类”。
南方周末记者曾问我:你为什么直到2001年才站出来揭发?
离开青基会之前,我确实没勇气揭发。但在1998年底调离后,我就开始四处
打听,看怎样才能举报、扳倒这个腐败分子。但所有的朋友都劝我打消检举、揭
发的念头。我曾找过公检法的朋友,他们听我简单一说,立即批评说:“你太天
真了,我的傻妹妹!老徐是全国政协委员,你怎么能够扳倒他。老徐的神通,太
大了;希望工程的名气,太响了,最后的结果,肯定是老徐没倒,你却可能下场
很惨。这就叫孙猴子跳不出如来佛的手心!”
我也找过一些单位的信访部门,结果听说,全国举报腐败案件的人很多,但
有关部门最终能够受理的不过是一小部分,人手不够,忙不过来……我一听,没
敢动。徐永光实在是太能狡辩了。我估计,一般的审计、办案人员,如果不是像
我这样亲自经历过那些冲帐、平帐的财务人员,很难搞清楚徐永光的“腐败案”
究竟是怎么发生、又是怎样被掩盖起来的。徐用光一狡辩,我估计检察官、纪检
办案人员就会被蒙蔽了。
写到最后,我必须承认:在青基会,我也肯定做过错事。例如1994年,香港
《一周刊》事件发生后,我奉命给他们发送有关材料,但是,就在传真《审计报
告》时,徐还命令我们把最后一页的上半部分传过去,而把下半部分(有投资项
目列表)用没有字的白纸遮盖起来,不让一周刊以及我们自己在香港聘请的律师
发现……记得那时财务部有人曾开玩笑说:“柳杨,你手中掌握的材料如果偷偷
卖给一周刊,至少可以卖个50万港币呢!”但那时的我,还是一心一意要保护老
徐呢。
人都有弱点,我,也不例外。我只能借此机会请求各位原谅。
六、且看徐永光胡作非为到几时?
在我向香港明报举报徐永光腐败问题后,明报记者曾在今年2月4日打电话到
北京,向中国青基会求证:“中国青基会是否挪用巨额捐款去投资?”据悉,当
天晚上,徐永光即派出本单位“海外与台港澳合作中心”执行总干事吴秀和飞往
深圳,赶至香港,向明报方面提供了必要的解释(参见三联生活周刊报道)。
我听说,吴的解释主要有两点:第一,拉大旗做虎皮,称“这是党争”,是
中央的某些人借希望工程要“整锦涛同志”,因此建议“明报不要介入”;第二,
说徐永光是中国的民间领袖,有人看不惯他,想整他;第三,介绍了一则内部消
息,说2001年9月就有人举报徐永光,但中纪委派人调查后已经得出结论:除生
活作风上有缺点,徐没有经济问题……吴的这一“解释”,肯定得到了徐永光的
“授意”,但徐的这些“授意”和“解释”站不住脚。
第一,我在举报徐永光腐败案的过程中,有幸认识了胡锦涛副主席的亲戚。
他们对我说,锦涛同志要求自己、家人、亲戚、下属十分严格;在反腐败的问题
上,锦涛同志毫不含糊;任何人打着锦涛同志的旗号搞腐败,必须揭穿;如果有
人打着“党争”的旗号诬蔑我们的党,必须严惩。我听说,这次国家审计署进驻
青基会,得到了朱总理和胡副主席的同时支持。
第二,去年底派人前往中国青基会调查的,不是中纪委,是中央直属机关纪
律检查委员会。而且吴的解释还隐瞒了一条重要信息,即:有关部门已经明确指
出,在查清徐永光的经济问题之前,他不能前往美国哈佛大学进修(徐已向领导
提出报告)。而我从中纪委得到的一个数据是:近年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中查出有
情人、小蜜的,占全部腐败案的85%以上。因此,我建议中直机关纪委顺着徐永
光“生活作风有问题”这一线索,继续查下去。
我呢,在这里也给中直机关纪委的同志们提供点线索。
——徐永光在青基会内就有情人,而且这件事在单位内闹得人人皆知。徐的
情人是90年代中期才从政法大学毕业的(法学硕士),徐为了方便与她“单线联
系”,早在1994年就用公款购买了一部移动电话给她用!这位年轻女性对老徐很
投入,因为徐不能离婚,她曾试图自杀(未遂)。又因为这位女青年的父母不在
北京,因此自杀未遂送医院后,徐便要青基会女职工(包括我)前往医院轮流看
护、劝慰。后来,徐的这位情人离职前往美国学习,徐并在2000年春节前往美国,
探望过她。我相信,该女士出国之费用,应该是徐永光私下提供的。
——或许是因为有“把柄”被夫人抓在手里,因此徐的夫人经常到单位里来
找徐永光吵闹。徐万般无奈,有时便恳请我们这些女职工帮他“挡驾”。也因为
这个缘故,我和徐的夫人也很熟。直到我离开青基会之后,徐还为自己离婚之事
打电话找我,问:“我老婆说,如果我敢和她离婚,她就和易晓联合起来揭发我,
听说他们已经达了书面成协议,喂,你说她这是吓唬我呢,还是真的?”
——徐永光等中国青基会主要负责人,还有一个习惯:喜欢去歌厅,而且喜
欢找小姐陪。在北京是这样,出了京城就更加肆无忌惮。为掩人耳目,徐有时也
会叫上本单位女职工或未婚男青年陪着去,当然,找来小姐之后,徐就把我们这
些“外人”支到另外的包房里去。这绝不是一次、两次的偶然事,而是一种习惯。
付给小姐的小费,全部开成“餐费”,用“希望工程工作经费”予以报销。
——中国青基会活动多、聚餐多,徐自己更是经常到外地“检查工作”。每
逢这时,徐就会让饭桌上的人讲黄段子(注:黄色笑话),谁要是不讲或讲不出
来,徐就提议罚酒。徐能够在酒桌上发出这一倡议,他当然会带头讲。他不仅会
讲,也真的敢讲,不论是当着地方党政领导的面,还是当着系统内的团干部,他
都会兴致勃勃地讲黄色段子。
——记得有一次在江西,因为他黄色段子讲得生动,当地县委书记还不让他
走。遇到有人对此表示“难以理解”,他还有一套“理论”,美其名日“提高工
作效率”。搞到最后,连希望工程系统内召开年度工作会,他都没正经。例如,
有一年希望工程全国工作会,他在讲到希望工程助学金的收费标准调整时,在
“一次性交400元钱就可以改变一个贫困地区的失学儿童的命运”这句话时,故
意把句子断成“性交”和“400元钱”,并加重了语气,然后自己在主席台上先
笑了起来,随后,当然是哄堂大笑。
——徐永光“以身作则”,青基会其他领导也不甘落后。本来,青基会发放
奖金的特点就是“背靠背”,掌握在顾晓今办公室的小金库里的奖金,其发放更
是只有“天知、地知”以及徐、顾二人知道!财务部的人只知道,顾晓今哪里有
就远用不完的款,她还经常私下给她喜欢的男士发没明堂的奖金(我在青基会时,
别人认为我知道顾晓今那里小金库的事,无意中向我透露的)。
或许有读者会问:你说徐永光贪污,那么他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揭发:
第一,参与希望工程“1+1”结对救助的人,有不少人都是救助的小学三、
四年级失学儿童,问题是,孩子们两三年毕业后,“剩余的钱”干什么用了?徐
的答复是:“转给其他需要救助的失学儿童了”。但我要请教:海内海外,哪位
捐赠者在这一“转移救助”过程中重新填写过“结对卡”?其实,徐的做法有严
重漏洞。不让捐赠者填写第二份“结对卡”,从逻辑上说,要么证明着第一次的
填写是徒有虚名;要么证明“剩余的钱”被某些人贪污了!
第二,徐永光曾发起捐献“希望书库”活动(我曾经为这一书库捐出3000元
人民币,但收入比我高的徐永光反而没有捐),共计收到捐款3000多万元,但真
正做到了“专款专用”的只有2000万元,另外的1000多万元就,全部被用于堵窟
窿和开支各种不能列支报销的费用了。正因为如此,希望书库的捐赠活动才遭到
许多人的质疑(参见《徐永光说希望工程》第……页)。
第三,徐永光曾在香港开设未经审计的秘密账户,收到捐款后,直接将其
“蒸发”,供自己挥霍。
第四,徐永光投资失败多,收益少,但就是那么一点不多的收益,徐还不肯
将其按规定划入希望工程主账户,而是存入他们自己的小金库,以便自己违规使
用。
第五,还有个能够从侧面予以证明的“短消息”。1994年2月,徐永光接受
明报记者采访。记者问:“你可不可以透露一下希望工程总部工作人员目前的月
平均收入是多少,其中工资部分有多少、福利奖金有多少?”徐答:“这个问题
我恐怕回答不来,回答不准确,因为我都说不准我月收入多少钱”。我可以作证:
徐永光连工资都懒得到财务部去领。不知道自己月工资、奖金是多少的官员,十
个有九个是贪官——因为他们已经看不上、也不关心自己的正当收入了!
南方周末记者方先生说得好:党中央一再强调:反对腐败,决不手软。作为
党的助手的团组织,其系统内部的腐败难道就不该予以揭发和反对么?
我对党中央的反对希望工程腐败案,仍然充满信心。
打开电视后,CCTV就是这样教育俺的……
一、
各位观众,这里是“法治纵横”节目。近期,XX警方成功地破获了一起重大地下赌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警方提醒大家,任何形式的赌球都是违法的,非法赌博者最终都将为之付出代价……
(半个小时后)
各位观众,“我爱世界杯”节目又跟您见面了,欢迎拨打我们的声讯热线电话、或发送短信参加我们的有奖竞猜活动,这里有万元大奖等你拿!
二、
各位观众,这里是“天网恢恢”节目,我是主持人恢恢。今年5月警方破获了一起因索要拖欠工资而发生的命案,这是一起发人深省的案件,警方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要追逃被拖欠的工资,一定要依靠正当的法律途径…….
(半个小时后)
各位观众,接下来是“好剧连播”,请收看“夺命七剑”、“夺命飞刀”、“夺命大侠”和“夺命江湖”等电视连续剧,它们讲述的都是老百姓为了争取公道而大开杀戒的故事。
三、
各位观众,这里“今日说法”栏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公共场所乱打广告的现象越演越烈,有的打在公交车上、有的打在报纸刊物上,有的打在闹市区路牌上、有的甚至打在学校旁边的墙上。有的广告用词暧昧、非常不雅,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和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在此,我们强烈呼吁有关部门管一管这些随处张贴的广告,坚决制止他们这种为了经济利益、不顾他人感受的行为!请别走开,广告之后我们再见。
广告1——中国女人:“洁尔阴洗液,消除白带、炎症,3天远离阴 道炎……”
广告2——外国娘们:“我们都用妇阴洁……”
四、
各位观众,这里是“社会观察”节目,本节目由移动、连通特约播放。近来,农村的农民生活提高了,但封建迷信活动随之也死灰复燃、大行其道了。我们的记者在某村采访时,看到有不少看相算命、抽签算卦的地下摊档。请跟随我们记者的镜头,一起来看看这些骗人的把戏……
(半个小时后)
广告:观众朋友,您想知道您的前世、来世吗?您想知道你的今世姻缘吗?请赶快拿起手机发送短信,移动用户发送到12345、连通用户发送到54321,您就会知道天意和命运。
五、
各位观众,这里是“天天315”栏目。众所周知,消费者是上帝,但在XX商店,消费者却成了强买强卖的牺牲品……
(半个小时后)
通知:近期我台将推出数字电视,请各位用户在三日内带齐所有资料到我台办理申请,申请自愿多交钱。逾期不办理申请的以后只能收看六个台,一切后果自负。
六、
各位观众晚上好,欢迎收看“新闻联播”节目。目前,全国各族人民掀起了一个又一个学习“八荣八耻”的高潮,大家纷纷表示,要用实际行动实践总书记提出的“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10分钟后)
昨天,一夜走红、一夜暴富的李愚春等艺员深入农村,亲切看望劳作一辈子、穷得叮当响的赵大爷、钱大妈、孙大叔、李大婶等贫农,向他们捐赠了牙膏、可乐、零食等物品,并给他们签名留念。
赵大爷羞愧地说:“我们劳作了一辈子,还不如你们一分钟挣得多啊!”
孙大叔感激地拉着李愚春的手说:“谢谢!谢谢你们这些光荣的艺人!”
李大婶含着热泪说:“李愚春这小伙子真帅,要不是个子矮了点,我还以为打篮球的姚明来了呢!”
一、
各位观众,这里是“法治纵横”节目。近期,XX警方成功地破获了一起重大地下赌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警方提醒大家,任何形式的赌球都是违法的,非法赌博者最终都将为之付出代价……
(半个小时后)
各位观众,“我爱世界杯”节目又跟您见面了,欢迎拨打我们的声讯热线电话、或发送短信参加我们的有奖竞猜活动,这里有万元大奖等你拿!
二、
各位观众,这里是“天网恢恢”节目,我是主持人恢恢。今年5月警方破获了一起因索要拖欠工资而发生的命案,这是一起发人深省的案件,警方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要追逃被拖欠的工资,一定要依靠正当的法律途径…….
(半个小时后)
各位观众,接下来是“好剧连播”,请收看“夺命七剑”、“夺命飞刀”、“夺命大侠”和“夺命江湖”等电视连续剧,它们讲述的都是老百姓为了争取公道而大开杀戒的故事。
三、
各位观众,这里“今日说法”栏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公共场所乱打广告的现象越演越烈,有的打在公交车上、有的打在报纸刊物上,有的打在闹市区路牌上、有的甚至打在学校旁边的墙上。有的广告用词暧昧、非常不雅,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和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在此,我们强烈呼吁有关部门管一管这些随处张贴的广告,坚决制止他们这种为了经济利益、不顾他人感受的行为!请别走开,广告之后我们再见。
广告1——中国女人:“洁尔阴洗液,消除白带、炎症,3天远离阴 道炎……”
广告2——外国娘们:“我们都用妇阴洁……”
四、
各位观众,这里是“社会观察”节目,本节目由移动、连通特约播放。近来,农村的农民生活提高了,但封建迷信活动随之也死灰复燃、大行其道了。我们的记者在某村采访时,看到有不少看相算命、抽签算卦的地下摊档。请跟随我们记者的镜头,一起来看看这些骗人的把戏……
(半个小时后)
广告:观众朋友,您想知道您的前世、来世吗?您想知道你的今世姻缘吗?请赶快拿起手机发送短信,移动用户发送到12345、连通用户发送到54321,您就会知道天意和命运。
五、
各位观众,这里是“天天315”栏目。众所周知,消费者是上帝,但在XX商店,消费者却成了强买强卖的牺牲品……
(半个小时后)
通知:近期我台将推出数字电视,请各位用户在三日内带齐所有资料到我台办理申请,申请自愿多交钱。逾期不办理申请的以后只能收看六个台,一切后果自负。
六、
各位观众晚上好,欢迎收看“新闻联播”节目。目前,全国各族人民掀起了一个又一个学习“八荣八耻”的高潮,大家纷纷表示,要用实际行动实践总书记提出的“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10分钟后)
昨天,一夜走红、一夜暴富的李愚春等艺员深入农村,亲切看望劳作一辈子、穷得叮当响的赵大爷、钱大妈、孙大叔、李大婶等贫农,向他们捐赠了牙膏、可乐、零食等物品,并给他们签名留念。
赵大爷羞愧地说:“我们劳作了一辈子,还不如你们一分钟挣得多啊!”
孙大叔感激地拉着李愚春的手说:“谢谢!谢谢你们这些光荣的艺人!”
李大婶含着热泪说:“李愚春这小伙子真帅,要不是个子矮了点,我还以为打篮球的姚明来了呢!”
2006年8月8日星期二
比解放军要勇猛百倍的队伍--中国城管合集
中国解放军虽然有这么好的装备,装甲车都上了,还是对付不了农民伯伯。
要是换了城管上~~~~~~~~~~~~~~~~~~~~~~~
这要是换了城管人家的羊还保得住吗???
超级战车
近日,北京市城管立法工作已经启动。
城管执法队伍依法执行公务时,
允许佩带必要防卫器械目前已写入《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定》
男而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面对蛮横的城管,这位诤诤男儿也流下了眼泪~~~~~~
江苏城管执法发生厮打 农妇被踢内脏破裂死亡
兴化市周庄镇农贸市场发生一起城管执法人员与一名农妇纠缠致其重伤的事件。
22日下午,该农妇在医院里经抢救无效死亡。20日早晨7:00左右,
城管执法人员要求蔬菜经营户到指定地点经营,该镇蔬菜经营户李祖扣没有理睬,
执法人员当场掀翻了他的经营摊点,李祖扣夫妇与城管人员发生了厮打、纠缠,
李祖扣妻子、56岁的林红英腹部被踢一脚造成肝血管、脾脏破裂引发死亡。
上海城管超帅的制服。
城管走后,瘫坐在地上哭泣的卖红薯老人。
这个在街上卖红薯老人的三轮车链条被城管人员剪断,前轮钢丝被城管踩断。
城管干完就走了,他倚着墙哭泣。中国人是很好面子的,这个草民也有面子。
他现在不能要面子了,老泪纵横,必是伤心到了绝地。
因为,他得吃饭:他是老人,所以他做不了民工;他也没力气去偷去抢,他也得活呀!
你不让他在街头卖东西也许是对的,那请那些城管“老爷”给他指条活路!
祖国处处是战场,城管威武显四方
中国解放军虽然有这么好的装备,装甲车都上了,还是对付不了农民伯伯。
要是换了城管上~~~~~~~~~~~~~~~~~~~~~~~
这要是换了城管人家的羊还保得住吗???
超级战车
近日,北京市城管立法工作已经启动。
城管执法队伍依法执行公务时,
允许佩带必要防卫器械目前已写入《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定》
男而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面对蛮横的城管,这位诤诤男儿也流下了眼泪~~~~~~
江苏城管执法发生厮打 农妇被踢内脏破裂死亡
兴化市周庄镇农贸市场发生一起城管执法人员与一名农妇纠缠致其重伤的事件。
22日下午,该农妇在医院里经抢救无效死亡。20日早晨7:00左右,
城管执法人员要求蔬菜经营户到指定地点经营,该镇蔬菜经营户李祖扣没有理睬,
执法人员当场掀翻了他的经营摊点,李祖扣夫妇与城管人员发生了厮打、纠缠,
李祖扣妻子、56岁的林红英腹部被踢一脚造成肝血管、脾脏破裂引发死亡。
上海城管超帅的制服。
城管走后,瘫坐在地上哭泣的卖红薯老人。
这个在街上卖红薯老人的三轮车链条被城管人员剪断,前轮钢丝被城管踩断。
城管干完就走了,他倚着墙哭泣。中国人是很好面子的,这个草民也有面子。
他现在不能要面子了,老泪纵横,必是伤心到了绝地。
因为,他得吃饭:他是老人,所以他做不了民工;他也没力气去偷去抢,他也得活呀!
你不让他在街头卖东西也许是对的,那请那些城管“老爷”给他指条活路!
祖国处处是战场,城管威武显四方
2006年8月7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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